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

授三皈依大意 弘一大師著述


弘一大師文集—開示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弘一大師著述


授三皈依大意

第一章 三皈之略義

三皈者,皈依於佛法僧三寶也。

三寶義甚廣,有種種區別。今且就常人最易瞭解者,略舉之。

佛者,如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等諸佛是也。法者,為佛所說之法,或菩薩等依據佛意所說之法,即現今所流傳之大小乘經律論三藏也。僧者,如菩薩聲聞諸聖賢眾、下至僅剃髮被袈裟者皆是也。

皈依者,皈向依賴之意。

皈依於三寶者,乞三寶救護也。大方便佛報恩經云:譬人獲罪於王,投向異國以求救護。異國王言,汝來無畏,但莫出我境,莫違我教,必相救護,眾生亦爾。係屬於魔,有生死罪。皈向三寶,以求救護。若誠心皈依,更無異向,不違佛教,魔王邪惡,無如之何。

既已皈依於佛,自今以後,決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諸外道等。

既已皈依於法,自今以後,決不再依諸外道典籍。

既已皈依於僧,自今以後,決不再依於不奉行佛法者。

第二章 授三皈之方法

一、懺悔。二、正授三皈。三、發願回向。

應先請授者詳力解釋此三種文義。因僅讀文而未解義,不能獲諸善法也。

正授三皈之文有多種,常所用者如下:

我某甲,盡形壽,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。三說

我某甲,皈依佛竟、皈依法竟、皈依僧竟。三結

前三說時,已得皈依善法。後三結者,重更叮嚀令不忘失也。

懺悔文及發願回向文,由授者酌定之。但發願回向,應有以此功德,回向眾生,同生西方,齊成佛道之意。萬不可惟求自利也。

第三章 授三皈之利益

經律論中,讚歎皈依三寶功德之文甚多。今略舉四則。灌頂經云:受三皈者,有三十六善神,與其無量諸眷屬,守護其人令其安樂。善生經云:若人受三皈,所得果報,不可窮盡。如四大寶藏(四寶者:金、銀、琉璃、玻璃。),舉國人民,七年之中,運出不盡。受三皈者,其福過彼,不可稱計。較量功德經云:若三千大千世界,滿中如來,如稻麻竹葦。若人四事供養(飲食、衣服、臥具、湯藥。),滿二萬歲,諸佛滅後,各起寶塔,復以香花供養,其福甚多,不如有人以清淨心,皈依佛法僧三寶所得功德。大集經云:妊娠女人,恐胎不安,先授三皈已,兒無加害;乃至生已,身心具足,善神擁護。是母受兼資於子也。

第四章 結誥

在本寺正式講律,至今日圓滿。今日所以聚集緇素諸眾,講三皈大意者,一以備諸師參考,俾他日為人授三皈時,知其簡要之方法也。一以教諸在家人,令彼等了知三皈之大意,俾已受者,能了此意,應深自慶倖。其未受者,先能了知此意,且為他日依師受三皈之基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