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一大師文集—法義
弘一大師著述
佛法學習初步
佛法宗派大概,前已略說。
或謂高深教義,難解難行,非利根上智不能承受。 若我輩常人欲學習佛法者,未知有何法門,能使人人易解, 人人易行,毫無困難,速獲實益耶?
案佛法寬廣,有淺有深。故古代諸師,皆判「教相」以區別之。 依唐圭峰禪師所撰華嚴原人論中,判立五教:
一、人天教
二、小乘教
三、大乘法相教
四、大乘破相教
五、一乘顯性教
以此五教,分別淺深。若我輩常人易解易行者,唯有「人天教」也。 其他四教,義理高深,甚難瞭解。即能瞭解,亦難實行。 故欲普及社會,又可補助世法,以挽救世道人心,應以「人天教」 最為合宜也。
人天教由何而立耶?
常人醉生夢死,謂富貴貧賤吉凶禍福皆由命定,不解因果報應。 或有解因果報應者,亦唯知今生之現報而已。若如是者, 現生有惡人富而善人貧,惡人壽而善人夭,惡人多子孫而善人絕嗣, 是何故歟?因是佛為此輩人,說三世業報,善惡因果, 即是人天教也。今就三世業報及善惡因果分為二章詳述之。
一、三世業報
三世業報者,現報、生報、後報也。
一、現報:今生作善惡,今生受報。
二、生報:今生作善惡,次一生受報。
三、後報:今生作善惡,次二三生乃至未來多生受報。
由是而觀,則惡人富、善人貧等,決不足怪。吾人唯應力行善業, 即使今生不獲良好之果報來生再來生等必能得之。 萬勿因行善而反遇逆境,遂妄謂行善無有果報也。
二、善惡因果
善惡因果者,惡業、善業、不動業此三者是其因,果報有六, 即六道也。
惡業善業,其數甚多,約而言之,各有十種,如下所述。不動業者, 即修習上品十善,復能深修禪定也。
今以三因六果列表如下:
┌上品......地獄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一、惡業┼中品......畜生 │
└下品......鬼 │
┌下品......阿修羅 ├六道
二、善業┼中品......人 │
└上品......欲界天 │
┌次品......色界天──┐ │
三、不動業┤ ├天─┘
└上品......無色界天─┘
今復舉惡業、善業別述如下:
惡業有十種。
一、殺生
二、偷盜
三、邪淫
四、妄言
五、兩舌
六、惡口
七、綺語
八、慳貪
九、瞋恚
十、邪見
造惡業者,因其造業重輕,而墮地獄、畜生、鬼道之中。受報既盡, 幸生人中,猶有餘報。今依華嚴經所載者,錄之如下。若諸「論」 中,尚列外境多種,今不別錄。
一、殺生......短命、多病
二、偷盜......貧窮、其財不得自在
三、邪淫......妻不貞良、不得隨意眷屬
四、妄言......多被誹謗、為他所誑
五、兩舌......眷屬乖離、親族弊惡
六、惡口......常聞惡聲、言多諍訟
七、綺語......言無人受、語不明了
八、慳貪......心不知足、多欲無厭
九、瞋恚......常被他人求其長短、恒被於他之所惱害
十、邪見......生邪見家、其心諂曲
善業有十種。下列不殺生等,止惡即名為善。復依此而起十種行善, 即救護生命等也。
一、不殺生:救護生命
二、不偷盜:給施資財
三、不邪淫:遵修梵行
四、不妄言:說誠實言
五、不兩舌:和合彼此
六、不惡口:善言安慰
七、不綺語:作利益語
八、不慳貪:常懷捨心
九、不瞋恚:恒生慈憫
十、不邪見:正信因果
造善業者,因其造業輕重而生於阿修羅人道欲界天中。所感之餘報, 與上所列惡業之餘報相反。如不殺生則長壽無病等類推可知。
由是觀之,吾人欲得諸事順遂,身心安樂之果報者,應先力修善業, 以種善因。若唯一心求好果報,而決不肯種少許善因,是為大誤。 譬如農夫,欲得米穀,而不種田,人皆知其為愚也。
故吾人欲諸事順遂,身心安樂者,須努力培植善因。將來或遲或早, 必得良好之果報。古人云:「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」,即是此意也。
以上所說,乃人天教之大義。
唯修人天教者,雖較易行,然報限人天,非是出世。 故古今諸大善知識,盡力提倡「淨土法門」, 即前所說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「淨土宗」。令無論習何教者, 皆兼學此「淨土法門」,即能獲得最大之利益。「淨土法門」 雖隨宜判為「一乘圓教」,但深者見深,淺者見淺, 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學,所謂「三根普被」也。
在此講說三日已竟。以此功德,惟願世界安寧,眾生歡樂, 佛日增輝,法輪常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