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薩戒弟子鄆城夏蓮居會集各譯敬分章次
金剛乘三昧耶戒弟子黃念祖敬解
發大誓願第六
本品乃法藏菩薩遵佛明訓,於大眾中宣說所發殊勝大願。此大誓願,妙德難思。如《甄解》曰:「四十八願功德成就,而歸一正覺,即是南無阿彌陀佛也。是名弘誓本乘海,亦名悲願一乘。此乃彌陀正覺功德也。正覺功德不可思議者,由誓願不可思議。是以《行卷》以卅六句歎誓願不可思議,以彰正覺功德廣大。文曰:『敬白申一切往生人等,弘誓一乘海者,成就無礙無邊最勝深妙不可思議至德。何以故?誓願不可思議故。悲願喻如大虛空,諸妙功德廣無邊故。猶如大車乃至猶如大風,普行世間無所礙故。能出三有繫縛城,乃至開顯方便藏。良可奉持。特可頂戴也。』」
至於願文多寡,諸譯頗有差異。漢吳兩譯同為廿四願。且經中明言「便結得二十四願經」。《宋譯》則為三十六願。魏唐兩譯則為四十八願。至於《後出阿彌陀偈經》曰「誓二十四章」。可見廿四願於諸經中實居多數。但世間流通者,只是《魏譯》。故世人熟知四十八,而罕聞廿四願也。
且漢吳兩譯雖同為廿四願,但內容亦甚不同。《吳譯》第二願為「使某作佛時,令我國中無有婦人。女人欲來生我國中者,即作男子。諸無央數天人民、蜎飛蠕動之類,來生我國者,皆於七寶水池蓮花中化生長大,皆作菩薩、阿羅漢,都無央數。得是願,乃作佛。不得是願,終不作佛。」此中具有蓮花化生,與國無婦女之殊勝大願。而《漢譯》無之。其他諸譯亦皆闕如。由此可見,諸譯差異之甚。
且漢吳兩譯雖同曰廿四願。但實際內容,則不止廿四。以上《吳譯》第二願為例。此一願中實具(一)國無婦女;(二)蓮花化生;(三)蜎蠕得生,並皆作菩薩、阿羅漢;(四)菩薩、阿羅漢無量等,精要勝願。準是可知,所謂廿四願,實不止廿四。據諸《後出阿彌陀偈經》「誓二十四章」之經文。可知彌陀誓願實為廿四章,非僅廿四願也。
至於魏唐二譯同為四十八願,但名為四十八,實際則不足四十八。例如《魏譯》第廿九願為「設我得佛,國中菩薩若受讀經法,諷誦持說,而不得辯才智慧者,不取正覺」。第三十願為「設我得佛,國中菩薩智慧辯才,若可限量者,不取正覺」。實則此兩願祗有廣略之異,第三十願只是第廿九願之補充與引申而已。《唐譯》中第廿九與三十願,亦與此同。更有進者,魏唐兩譯均缺國無女人及蓮花化生之願。可見魏唐兩譯之四十八願,並未圓具諸願。
至於漢吳兩譯,則缺十念必生之根本大願。可見漢吳魏唐宋五譯,均非無量壽經之善本。是以會集諸譯,廣擷眾長,另成會本,實不容緩也。
於是夏師會集諸譯之大願,既重古譯多見之廿四,又採世間所流通之四十八,乃以廿四為章,四十八為目,既符「誓廿四章」,又合四十八願。經中備集諸譯之長,十念必生、國無女人、蓮花化生諸願,皆見於會本。復妙攝各願精要,以少文而顯多義。例如《魏譯》第卅八願曰:「設我得佛,國中天人,欲得衣服,隨念即至。如佛所讚應法妙服,自然在身。有求裁縫搗染洗濯者,不取正覺。」第二十四願曰:「設我得佛,國中菩薩在諸佛前,現其德本。諸所求欲供養之具,若不如意者,不取正覺。」《魏譯》此兩願顯衣服與供具之如意。但缺飯食如意。如《漢譯》第二十三願(《吳譯》為第十四願)曰:「我作佛時,我國諸菩薩欲飯時,則七寶缽中,生自然百味飯食在前。食已,缽皆自然去。不爾者,我不作佛。」(於此又可見魏唐之四十八願,實不足四十八也。)今此會本,攝集以上三願為:「我作佛時,生我國者,所需飲食、衣服、種種供具,隨意即至,無不滿願。」可見會本,文約義豐,諸譯所具之彌陀勝願,備顯無遺。是以近世諸賢,公認此為善本,良有以也。
法藏白言:唯願世尊,大慈聽察。
「聽」者,耳聞也。「察」者,心中審思也。《會疏》曰:「如來聽其說明,照察丹誠,故云聽察。」故經義為法藏菩薩請求世尊,垂慈於我,聽我所說,鑒我誠心。以下法藏陳說所發大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