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3日 星期四

入佛明宗答問---10 王驤陸居士 開示






91. 問:云何是攝力?

答:此難言也,在爾日後自知。所言攝者,感化之意也,惟以至誠之德,光明磊落,坦白空淨,不在言表,而在氣養,不在臨時,而在平日,威由德生,攝由定致,此自然之力也。

92. 問:五力與業力何別?

答:同一為力,以體同也,以用不同,故名有別。況為力不同科,雖同一門,而又自分高下也,至經云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者。言歸到本來,自然平等,即屬平等,安有高下。論用非無,論體不有,非空非有,是真平等。又平等平等者,言平等尚在相對中,畢竟平等亦不可得,故曰平等平等。於此即是微細微細處,即是力之最大處,勿草草忽過。又力者,不可以量計,越微細,其力越大,故地力不如水力,水力不如火力,火力不如風力,風力不如心力,心力不如空力,此攝力之難以計量也。

93. 問:修道人於小說等書,可以看否?

答:修禪與修心中心法,不可不看西遊記小說,其中隱寓修道經過,至精且密。余於民國二十二年(一九三三年),在南方消夏時,以此小說書作課本講,點明心地法,聞者頗生興趣。惜註解者不明作者之用意,負其苦心矣。

94. 問:修道人可飲酒否?

答:酒為五戒之一,但戒賣酒,或飲過量,或勸人飲。若自己飲不過量者,無大礙也。比丘則與居士不同,以酒非本惡,五戒中,殺盜淫妄為正惡,而酒為緣助。惡根未除者,如內藏炸藥,酒為火引,一觸即發,故在戒列。賣酒勸酒與過量,皆助惡緣,故在戒列。比丘為師表,於初學人本應自身作範,故在戒列。若依心地法論,飲酒不為過惡,酒飲乃過惡耳,云何飲酒,以酒為我飲,飲亦可,不飲亦可,不以有而喜,不以無而惱,不被酒縛,是飲在我者也。云何酒飲,世人嗜酒如命,每飲必醉,喜怒隨酒而轉,多寡不能自制,或見人飲酒而生憎惡,是飲在酒者也,聖凡之別,由斯而判。故酒者可飲而不必飲,亦不必不飲者也,法無定法,拘泥不得,倘涉於沽名一流,自以為高者,又破妄戒矣,是以五戒中妄戒最難持亦最微細也。

95. 問:布施為修行之門,若擁資百萬者,賑災時一毛不拔,於佛法中應作何觀想?

答:無足奇也,以各有因緣也,凡富有資產者,此名世福,非因緣不成。因者,夙世慷慨成性,多予人方便布施,結緣自多,如農夫種田之先下種也。緣者,再世每生於富有之家,多緣來會,事業易於成就,加以能保持而善經營,是今世之擁資百萬者,另有其致富之因緣,與他事無關也。賑災乃另一問題,其肯否結緣,屬其自由,雖一毛不拔,不當驚異而非之,尤不應以為非賑不可,類似因富而懲罰之,性質何異強盜勒索,此大不平等之事也。故募勸者,當發平等心,貧富同一尊敬,在富者當明今世致富,即由於夙世下種,則欲長保富貴者,今之賑災,即我下種之機緣,難得有此福田,不待募者之苦口勸請,即自動布施矣。雖然,習性各有不同,貧者有時慷慨,富者反極吝嗇,其甘願一世之富,及身而盡,眼光之短,亦殊可憐。更有一班人,自詡通達佛理,謂財布施與法布施比較,百分千萬分不及一,我當勸人念佛,一文亦不必布施,藉以滿其一毛不拔之願,此招來世下賤,顛倒之報。西方為大善根福德因緣,三德具足之地,此等人必不配往生也。況法布施者,亦不離財,以財即法也,布施之義,在一捨字,能捨去我見,為世上第一等福人。若遇此等人,切不可生憎,並也不必憐憫。徒自生惱。

96. 問:師自己一生用功,如何致力?

答:此各有因緣,我初亦不自知也,我自幼得庭訓,致力於平等二字,先大夫上欣下甫公,因守正而去官,先母蔣太夫人慈和接物,故自幼稍明貧富貴賤不二之義,不知其與佛法暗合也。後雖身歷各界,終覺概不究竟。及遇皈依師上霞下光和尚,始痛切學佛,惶惶若恐不及,雖未能發明心地,然已知不可限於一宗矣。及隨侍上大下愚阿闍黎,受心中心密,始明本來心地法要。於十九年(一九三○年)冬,棄打坐法而致力於人事上之磨練,近數年來,隨緣應付,不求功利,空力日有所進而已。常勸學人,明根本,在參究心要;除習氣,在人事磨練。余一生得力處,在愚師一語,曰:空則自定,嗣悟空之功夫,要在論語四毋字上著力,勿怕習氣,只怕不明本來;勿怕有魔,只怕自己不覺;勿怕功行不圓,只怕不肯等候;勿怕難入不二,只怕心不平等。心常空空地,氣常平平地,意常淡淡地。五根五力,全在不著力處承當,不疑處成就,肯虛空寂照者,去佛不遠,若虛空寂照之法而亦空之,即是佛矣。此等功夫,全在自己埋頭苦幹,非人可見,故勿求人諒,亦勿妄測他人,曰某也開悟,某也入魔,不啻自表已開悟而不入魔者,每為識者所笑爾。

97. 問:學人之所以中途退轉,或久修無益者,其故安在?

答:此下手時錯誤之過也,然非錯誤也,著力處先後顛倒也。蓋誦經念佛打坐等事,是借用之法,如種田之播種灌溉去莠等事,先未明地在何處,徒托空言,自無興趣,根本不曾開步前進,更談不到退轉矣。故指示學人,當發明心地為主,先令定宗旨,後對付法以為緣助。

98. 問:禪宗與心中心密同此歸元,所謂一路涅槃門是否,但所謂本來面目,如何證得,可得聞否?

答:不由觀心入手者,難以悟見本來面目也,先觀一念未起前,是何景象,次觀我即今能觀時,是何景象;再觀我並此觀亦不起時,是何景象,有絲毫之念存否。今即絲毫無念時,心即空空地,氣亦平平地,此時了無善惡分別諸念。稍稍著意,即落無記,無記即為有,與有念等,因無記即入偏空,偏空之反動,不落昏沉,即轉掉舉,又將亂也。於一念不起時,眼前形形種種,均是現量,見聞了了,寂寂然非善非惡,亦非無記,不昏沉,不睡著,廓然無念,此光景究是什麼,最要最要。有時境來心動,照常應對,隨事分別而不流,有如掛線風箏,進退左右,另有根本把持。又如上市遊玩,雖東西不定,終不忘回家舊路,亦不著意思家,遠行近道,來去無礙,此比量而現量之境也。識透本來,不因環境順逆動靜而惑我見,亦不以我能不惑而故事放縱,無一刻不用心,無一刻有用心,憨然無知,而了了覺知,非起非不起,蕩蕩無著,寂而不斷,覺而不見,一若主意老強堅定,問其是何主意,則又不知所云,如武功人忘其有千斤焉者,此由觀照而入常照,由常照而入寂照者也,此力在腳根下圓轉自如,力不知從何來者也。每日起用觀照,初學人至少數十次,越痛切,次數越多,乃至睡夢中亦然,久久自然不忘。此不忘力量有二,一由次數多練中來,由慧發者也;二由從前由從前或事前修坐多,不覺此時得力,乃由定發者也,實則定慧不分,非二者也,修至中途,屢進屢退,不知有若干次,此時切切疑不得,因我性急心、好勝心、多疑心、貪得心,種種習氣,隨來衝動,入於不覺,此內心魔也。惟用一毅字,覺得此法見,仍是我見,不理為上,仍照常做下去,則自入於一覺即空,不勞覺覺,並覺亦忘之矣,是力量又進一層矣。
學人由二見而有愛取,生死都由不覺,不覺者,不覺其愛取之何處也。心緣於境,心生法生,一切操縱,全憑乎一念之覺不覺。惟世人之心,外被境奪,內被見迷,終日憂憂,不知自己本來面目,及未動念前之無著無染景象,入生死,出生死,自在解脫,亦全憑此一念之覺,此觀心法之因緣也。
學人只要狂心息下,剎那即已澄空如佛,而彼不知,此不名為覺者也,故眾生迷,菩薩覺,菩薩覺而不常,佛則常覺。要如何做到常覺,是在先明心性本來相貌,次用觀照法,養成不忘,打成一片,如是而已。至於最上利根人,一聞於耳,頓然證入,一念澄清,便決定承當不疑。且知在在處處是這個東西,不因外境之清淨而有所增,擾亂而有所減。六祖云:見性人,掄刀上陣時,亦見也。故境無動靜,心無迷覺,昭昭者,如天之有陰晴,而日月無增損也。是以慧眼人無一刻不在道中,道也者,未嘗須臾離於我也,只隱顯而已,即今一句南無阿彌陀佛,念至能所雙空,無著無染時,不是這個是什麼!即今持咒至一切寂然不有,而見聞了了時,不是這個是什麼!即今早睡初醒,見聞了了而一念未動,所謂平旦之氣時,不是這個是什麼!利根人一覺就識得,一把拿住,永永不忘,識得本來,即無一處不是這個,不見這個,此即是常覺不迷。初學入手,要用一猛字,如出兵攻敵,只有前進,義無反顧,於猛進中,可以左右,可以直前,不能後退,以門未得也。次用一狠字,到初明根本時,,要認得透,認得清,如門之開得要足,且一門深入,只直進而無左右者也。再次用一恆字,所謂綿綿不斷,九緊一鬆,如武術家,得有金剛寶杵,練之使成熟,朝於斯夕於斯,顛沛造次於斯,是可進退而左右者也。再次用一等字,等到時間,自然而成熟,此間性急不得,過此五年,則得一穩字,諸佛護念,久久不失矣。
功行之深淺,在汝考察自己之習氣如何,如習氣不除,則由於平日之不用心,是以七識平等性智之不開,由於六識妙觀察智之不啟,而六識不妙,終由八識大圓鏡智之未證入,體力末充,其用小也。學人真用功痛切者,必無暇計及他人之過失而驚怖畏也,若小事而亦奇怪驚怖,則臨大事時,又將如何耶,心不解脫,當下地獄,文殊才起佛見,即入鐵圍,只一間耳。

99. 問:學人最怕習氣,不知如何用功,方可除習?

答:用功就為除習,除了除習,即無功可用,汝只抱定一句,現在怎麼樣,即現在心對境時,能腳根把持否,加外境力強,我之空力如何,世間一切一切法,本來又想麼樣,當體兩下俱空。我之習氣,是應化除,不是壓迫,是移換,不是保留,是化之無力,不是擱置一旁,如春日之冰,融化而盡,蓋習氣者力也,力用於彼,即不及此矣。除習氣,總在明心之後,心不明,則自己之習氣不見,無下手處也,明心後,只要勤修毋怠,自然而除於不覺,此如輪之左右轉,此下即彼上,我之力量,不知何時增加,我之習氣,亦不知何時消除耳。世人顛倒,習於紛亂,紛亂又成為習,如債之累積而不覺也。修行人喜於清淨,是喜即是習,習上加習,於是動靜二見,堅固執持,不肯捨棄,又成為習,亦債之累積而不還也。總之佛以究竟覺為義,心才起念,不管善惡,都是要,然人不能無念,念不管善惡,不覺即是要,以覺則雖惡亦可轉善而轉空,不覺則雖善亦入比量而轉為惡也。

100. 問:已明心地後,除習氣之法如何?

答:習氣者,平日之積習,來於自然而不覺者也,當初成習時,亦由勉強而自然,由生而熟,熟於不知不覺,乃成為習。且其成也,非止一習,由其他多分之習氣與因緣匯集之,助成之,行且促成之。如為盜一事,不獨有盜之一習,更有貪得心、膽大心、好勝心、報復心,一齊緣會,助成其熟練。今即改除之,則亦自有各種好緣及好習氣以助之,如戒殺一事,另有功德心、因果可怕心、面子好勝心、趨善心,亦一齊緣會,助其成熟。故明心後,根本已明,助力亦日見增長,若夫習氣不易除者,則因其他習氣種子,既雜且多,阻力增強之故。我人於此,當細細考察,不是本習氣難除,有他習氣助力未除,遂感困難也,譬如我人於法忽生疑怖,明知之而不敢決定,此習氣由於善惡二見之他習氣潛伏於內,而不平等之老習氣,又隱伏於後,足以助成我現在之膽小。再細推之,則所謂舊習氣者,如求速心、得失心、我恐上當心、誤我精進心,又一齊來於不覺,總之發生於我見而已。人所最不肯布施者此也,不肯放下者亦此也,今正欲取以研究者,亦此也。若與此時,能如香象渡河,截斷眾流,不被一切法縛者誰哉。故悟後用心,只有二法,一曰推求因中之因,習中之習,不留半點人情,忍以處之,空以破之,無我則疑破,不二則平等,此不得已而對治者也。二曰如是放下,不再立幻,如幻即離,無喜無惱,亦無追悔。亦不再去追索,當下寂然,此當毅然決定,勿稍猶豫者也。棄此則進進退退,或疑或決,猶豫不定,謂之根本未明也可,謂之退轉也可。但既明卻不退轉,只是中止不進,求速反遲,求明白更糊塗矣,此時只有一法,曰賴信任者,或師或友,再為之決定,則可救轉,並可於一轉中,增加體力無量。若並師友而亦疑之,則不必再向前用功,因捨此二法,越用功越多疑,越執而不化,終其身,A止於此而已,雖然此中未嘗無一線生機也,只要虛心放下執著,暫把疑人之見,疑法一點,一齊放下,另由本來上加意一參,自問我即使如此,於本體上究有礙否,能一破時間相否,我究已會入不二而已能平等否,如是息心一參,必更有擴然開朗之一日,若仍立我見,則誤己者大,於人無關,汝試一思,豈非汝之膽小心、好勝心、人事之情見心,作汝之障耶,佛云回頭是岸,斯正此岸耳。
三歲孩兒,見十歲之小哥哥走路,非常之快,而自嘆不如,此力不足也,豈可疑我之走路,另有他道而可改之哉。此貪速好勝心之自誤也,夫復何言。人不論古今中外男女,心性非二,法不論禪宗密教淨土,開悟則一,禪密淨者,乃未悟前之法用,皆用以制心者,心制於一,悟入本來,則一切法用皆無所取矣,非禪之悟入,有異於密,而密又異於淨也,只所說法,立場不同耳,師之引機方便,亦不同耳,何多疑焉。
人之習氣,有現習夙習二種。現習者,現世所染受之習也,如官有官氣,商有市氣,貴家子有豪氣,窮人有寒酸氣,修行人有功德氣,部分婦女有脂粉氣,軍人有威武氣,鄉下人有土氣,年高人有老氣,醫生有藥氣,皆現生所染者也。然有官氣而貪者,有市氣而狂放者,有豪氣而多疑忌者,有寒酸氣而孤寂者,則夙世帶來之習染也,除習之法,只在自覺。覺知惡習固是習,善習亦是習,能去善習,是名真去習者,此中不可有半點客氣,半點人情,稍有即是因循不痛切。由習氣而成一最堅之根性,此約有六,為諸習氣中之最難去者:一曰量小,為貪中之最微細堅固習氣,量小於財,尚易救,量小於學問為尤難,由此嫉忌心、爭勝心、瞋心、疑人心,皆隨比量而起,其所不肯承當者,亦量小習氣之根也。二曰膽小,以心量小,則膽亦小,凡拘守心、井心、河心、疑心、退縮心,亦皆隨比量而起矣。三日知足,不求進取,以所望本本心,得此已足,仍由量小而來,於是習於善者,所作有相功德,亦不肯再棄,明知成佛乃最大之業,我竟無意尋求,不知財可知足,此則無滿足也,豈可止而不進,若以為足,則驕慢心、保守心、輕他心,又隨比量而起,所謂焦芽敗種者也。四曰老頹,老者未必頹,然自以為此生無望,不覺意氣頹唐,或有一世所創事業,由艱難中來,安肯忘卻,於是知足心、膽小心,以及面子心、功德心,念念不忘,其根終由於量小,而福亦隨薄,不可救藥者也。五曰先入,由先入之見為主,牢不可破,且一切不入,自以為定力堅固,而知足心、膽小心,又根於量小而起矣。六曰俗見,其人平日思想,惟隨世俗衣食住滿足為念,一聞此道,或不屑研究,或恐他人譏為腐化而誤其生活,寧遠而避之,或隨人誹謗以為時髦,此亦量小為根,而怕上當心、驕慢心、自是心、疑心、瞋心,皆隨比量而起矣。
此六種人,或已修,或未修,皆無法使之上路,去明心更遠而遠矣,雖已明心,而量小之根病,不痛切割除,則習氣萬無下手處,蓋求其一個肯字,已千難萬難,終入二乘道,是以布施二字,為難之又難,不捨愛欲,不能成菩薩,不捨佛見,不能成佛,此文最高之佛習氣,雖身為大德,尚不免此,我若勸之,不識者必罵我為狂悖放肆之魔,又奈之何哉。
大凡量小之人,其先必有所執持,而患得之心乃其總因也。患得即自然而患失,於未得前則患得,於即得後則患失,但患者果是何物,必有一目的,是其境也。境執於內,遂成為見,是其心也,法也,倘能轉而空之,則執持之力鬆,不破所惑,即不動搖,自然而放大,由是小而成大,習之即久,生化為熟,難化為易,勉強化為自然,此對治之總訣也。
學佛人在未明根本以前,最忌以世俗情見與佛理相混,蓋明本體,在超然出世,若我以情見測之,越研究越糊塗矣,至稍明本來,欲痛除習氣﹐又最忌分開世法,蓋離開世法,即無習練之資,世之學佛者,在佛堂與出佛堂,判然二人,誠以切於世情,重於衣食,一曝十寒,永無消除習氣之機會矣,此倒向東者也。及貪樂禪味,又惡塵囂,不是怕世染,即不肯離佛法,消極之意念漸生,法見之我執加重,將世習強自壓制,或逃避之,不知根潛於內,除習之機會亦少矣,雖比前者為勝,然倒向西者也。此兩種人,同一病也,皆可名曰保留習氣,皆未起妙觀,會入不二。深痛其體力之未充,八識之根本智未圓也,前為可憐,救之易,後為可惜,挽之難,雖苦口勸之而不聽,豈緣之滿耶,是因緣之未至也。
除習氣最簡捷了當之法,如前所云,曰如是放下,此中又分幾點:一、放下即放下,勿再有絲毫依戀勿捨。二、勿執取於即今放下者為是,在先未放下者為非,由此而生悔心,則又堅持時間相、得失相,及是非相對相矣,此切不可。前幾年,余曾屢誡學人,當如一兩歲小孩學走路,無所容心,只要朝於斯,夕於斯,自然及時而能走能跳能奔,初不因不會跳而忘其如何步也,何也,以明心後,永不再忘失也,以本不生滅,只怕時間不到,空著急,或更生疑,反而耽誤耳。三、即今正放下時,忽又有人事來擾,切勿生厭惡心,我仍隨緣應付,照樣提起,切勿再放下與提起二見相對,而增是非之見,以放下者心,提起者事,放下不放下,非關於事,我雖應付一切,不以成敗得失縈諸懷,心不流浪而去,是即放下也,故動亦如是,靜亦如是,斯真放下矣。此中過程:約舉三則如下:(一)在未明心以前,痛除習氣,可云毫無辦法,門之未開,物在屋內,終無法搬運,只移動而已,不名除也。(二)在初明心時,門已打開,習氣正可動手搬運,苦未知搬動之法,且大物件,尚無力以搬運之也,此時最易生疑,每誤以為門尚未開,又生退縮也。(三)在徹悟後,凜覺之次數已多,A力量亦增加,只怕不恆不動,當知門則永無再關之理,習氣自能消於無形,從前自以為萬不能搬運之物,此生已若無望者,然不期然而竟能之矣,但此不到時間,則不可能,此層苦無法告人,亦無法先以取信於人也,只有一法曰:向前比較,即今與上半年比,今年與去年比,已明後與未明前比,庶可證得而放心矣,然必賴其膽力與承當力之大不大,與用功之勤不勤、鬆不鬆、活不活、妙不妙,是在自己,非師之責矣,亦非師之咎矣,蓋一隅已舉,則不復也。
用功除習氣,是自己事,非他人事,切勿衡量他人,反以誤己,明根本是一事,除習氣又是一事,亦不可並為一談,以為習氣未除,並認其為根本之未明也,如一惡人,已發心改過向善而習氣尚在,不能再指為惡人也;又如一人,好賭,已知痛改,但賭之法門,終未忘記,不可再責以為狂賭也;又如到一生地,路徑已明,不至走失,偶而迷路,不得認為不明路徑也。
前云痛除習氣,在世法上下手,故於儒學不可不研究,佛法無人情一語,是對自己,不是對他人,是除自己毛病,不是廢卻道義,倘人事不盡,離世覓菩提者,定不入六祖之門也。


問:學人每每膽小不敢放手,同是不放下,是以中途忽而生疑,果何法而可求解脫耶?
答:其所以中途忽疑者,由於把持太緊,未明放之理,故不肯放,不敢放,亦不會放,且以為放之可惜,不知所謂放者,不同未學者,放心不管,故意放縱,任其自然,不加督飭者也。此乃於忽而失照時,流浪於不覺,而能凜覺,一凜覺,即放心無事,不必再起後悔可惜惱恨等見,此名放手。以一有此,即又落二見之對立,未臻平等者也。更觀今即凜覺,則暫時之流浪與凜覺,二者同時頓空,究屬有礙否,一顧本來,便知無礙,則又何必加悔以重增法病耶。如是一轉,意境通體靈活,無罣礙、無恐佈,得失之見忘,自然歸到本來矣,如有線風箏,本有把根,只因一時疑為斷線,不知終不斷也,終無礙也。所礙者,根本未明,執亦死執,放亦狂放,始終不離二見之對峙,放左右不知所可,步步不放心矣。又力量增長,是要在已經有力量後,此法必在用功深入時注意,能有力量放,即有力量進,非同糊塗狂蕩放任者也,此全在自己用功體會,察自己之習性而調伏之,不可有希冀性急爭勝等心,行之至少三年,臻而至於無緊無故,力足氣圓,入於無照,而未嘗須臾離於照也,又不必如意凜覺,而寂寂然常照常覺也。至此放而不放,即永不放矣,嗚呼,難言之矣,如此用心,全在自己,又豈他人可得而測哉。不修人但知故,不知緊,初修人但知緊,而不知如何緊法,仍在放中。初發明道,入於正修分,但知緊而不知放,是以不活潑,難圓通。且放之一說,對未悟人道,或悟未徹者,彼必生疑,且至不可道,恐其誤用也。是以學人以信為至,深信過來人或不誤我,而我自己確已悟徹本來,確已用功深切,漸入於沉悶時,則用此法點之,一啟其機,不可早,不可含糊,試一用之。當明此一放者,非世之狂放也,乃放其妙觀眼界而圓其義也,用之當,則靈機廓然開朗,增長力量,不知多少。此理其實難信,此宗下之所以多疑謗也。以余最近十年來之經驗,畢竟由狂放入收緊易,由收緊入圓放難,彼之誤解放義者,又誰之咎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