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學佛最初之決定(二)---王驤陸居士 開示



學佛最初之決定---王驤陸居士 開示

菩提與煩惱不二,人或疑之,有來問者,余令其人舉手,復令其放下,更謂之曰,一舉一放,原屬二事,手則非二也。今姑以舉手為煩惱,放手為菩提,究何礙於手乎。故學佛而不臻竟,學佛亦是煩惱,此無他,根本未徹而心終有所不安也。故當言安心法。達摩祖師初來,傳安心法於二祖,此佛法正宗,始來東土,以佛法只是心法,如離心法,一切都非佛法,於最上根人,一語道破,立即承當,更不退轉,此名頓悟,所謂覓心了不可得,則曰與汝安心竟,此直指心田,安心之最簡捷法也。次曰證悟,如上根人夙世根基,已臻上乘,惟怕證未圓,此生得遇善知識,隨機啟發,平日所修,蒙師印可,再加事修,然後契合,一旦因地開悟,如百丈之遇馬祖,鼻子扭得痛而得契是也。


再次曰明悟,如大乘人已知心法,僅明於理,未證於事,必待開示悟人,因緣契合,大事方明。然又未敢決定,最後一關,必待即可。如智隍禪師二十年後遇玄策,再參六祖而證是也。


再次曰緣悟,如人累世苦行,惜未證悟,今世緣熟,得受當機之法,因而開悟者,又近世行者,多年苦行,訖未明究竟,開般若慧,忽遇大愚法師,開心中心無相密乘,由是證入三昧常達諸心要者,不可勝數。豈非累劫因緣,是自己之善根,遇無上法緣,共成此福德者是也。


此數者,皆同以開般若,得安心為究竟者也。或由頓悟,或由事修,根無利鈍,時有先後,因緣各異,遂分遲速。惟安心一法,若全賴學人自己力量,誠屬不易。近由各方來諮於余,竊以心中心法,乃直證心田之法,佛菩薩憫末世眾生,用自力直證禪定者,根器殊少,若使三密加持,佛力合以自力,必可由定生慧,而般若門開,為最穩捷之法。不予開釋,則未修者,誤於門戶,疑人而不敢承受;已修者,中途燥急,自疑而徘徊莫決。久修者,未明啟用,疑法而知見橫生,坐誤者多,可嘆也。心中心法,立場與他法絕然不共,為人開釋,本無定義,非對其機,莫由決定,惟有關於或問數則,如心亂難制,如何得定諸問題,幾無日不有討論,姑擇要錄之如後:


4. 一、問殺盜淫諸業如何制止?

答:如救火然,以從根本救治為義,此先明因果,以殺盜淫為果,貪瞋癡為因,而貪瞋癡實又為果,不覺又為其因,於是不覺為果,不明心地為因,不明由於無慧,無慧由於無定,無定慧由於修法無效,無效由於法不當機,不當機由於下手不先予決定心地法門,此名學佛不明因果,未從根本救治故。


5. 二、問心中心法又如何而可制心?

答:此法惟賴咒印二力,與自己修持之力,身口意三密成就,如咒印為飛機,自修如開機人,必相合而成,故速得成就。


6. 三、問其他密法,何以不可制心?

答:非不可也,法法皆是無上,皆是佛制,何得妄分高下。惟心中心法為現代當機之法,又如他法當機,行人亦必依法而修,心中心法,亦有修至三千座而不見功效者,非法之咎,修者未得法耳。


7. 四、問修心中心法必兩小時,有時愈坐愈亂,反不得定何也?

答:此法以拔根為主,故不許壓制,倒要分處翻種子,如坐時忽覺心亂,甚至數十年前細事,亦到眼前,彷彿愈坐愈亂,正不必怕,此已是得定時,以不定則不知亂也。


8. 五、問如何是依法而修?

答:只一老實把持,坐足兩小時,種種亂,種種翻動到來,或中途人事有來引逗,我只不管,除埋頭持咒勿放印外,一概不理,如思潮忽起,一覺即顧到持咒,任伊天翻地覆,我只不問不聞,如同虛行故事。滿兩小時下座,更勿思量,見光見佛,觀字觀月,一切不許。經云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。守定此義,一切不惑。如身有酸痛等反應,亦更不計較。如輪船行海,居大浪中,上下顛狂,一以南車為指,絕不問前途如何。是唯一妙訣,久久自見功效。


9. 六、問功效如何?可得聞乎?

答:若言功效,即又誤人。彼時時貪求功效,反不得定,不知久久自定,自得功效也。


10. 七、問有時又忽昏睡,其義如何?

答:如修至一時半後,或心中自念此正進功之時,切勿疑佈。若以昏睡,而手印勿散,日持咒密密勿停,即非睡也,切不可疑而中止。


11. 八、問如心亂至極而難過,萬不能忍受時如何?

答:當生歡喜心,自念此正進功之時,正可借以制心,只一轉念,當下空寂。又念凡人死時,如生龜脫殼,不知如何痛苦,皆由我先不制心故。我今移未來之苦於今日,先消除之,其便宜不可勝道,狂心剎那頓息。然總以觀空為主,以空則定矣。


12. 九、問何謂翻種子?

答:凡人習氣,潛伏根內,如平地不見有草,難以拔除,反要其生出,然後除根,切不可剃而不拔。佛制比丘剃髮,欲其反悟一切煩惱,如髮時生,暫除非計,必焉拔除其根,方名究竟,可由此悟入。今如不用此法,則種子不出,壓而制之,非根本計劃也。又譬如杯水污泥,彼以不動蕩為主,則上清而下濁,彷彿見功,終必混亂。切不可取功於一時,寧可過沙去泥,雖一時紊亂,畢竟全功,永永動定不二,皆屬清水矣。今勸人勿先求定,而只老實修法翻出種子者,即此意也。


13. 十、問種子習氣子翻出時,又如何拔乎?

答:正上座修時,切勿顧及拔除,只要口持咒勿停,手結印勿散,心淨空勿理,至拔根乃下座時事,二六時中,固無刻不要用功。況習氣本來無根,一轉即空,能觀空即是拔也。


14. 十一、問人事紛擾之地可坐乎?

答:有何不可。且正要在亂時坐,才是真見力量。若慕清淨山林者,彼已立有動靜二見,非心中心法,蓋境無亂靜,心自分別,我心若定。何關聲色乎。


15. 十二、問下座後,平日如何用功?

答:二六時中,無雜用心,方是真精進。無雜用心者,非不用心也,於無謂無益事,應時時凜覺。但人事往來,諸無謂酬應事,不能免也。惟接一切事時,常用智慧察照,了達一切性空,隨緣應付,心無眷戀,即不污染。


16. 十三、問如何不污染?

答:不是避去一切,正接物時,物時,勿把此心偏執於空,而故示消極,亦勿把此心偏執於有,而認妄作真,隨來隨應。只不放鬆本來,時時回顧,即名不污染。以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者,心如油膠,遇物執著,佛度眾生,亦只度此執著心。惟眾生難度,扶東倒西,遇物染物,遇事染事,乃至遇佛染佛,遇法染法,教下有教下之習氣,宗下有宗下之法見,顯教密教,各執其是,顛來倒去,總在生死海中。至所云污染者,固在生死,而執以為不污染者,亦在生死法見之中,以心未平等故,不離二見故,但真見性人,明達本來不污染,自無此等分別顧忌耳。


17. 十四、問平居習氣來時,如何制止?

答:習氣來時,只怕不覺,覺則未有不轉而空者,第遇極難排遣之事,明知之而力有不足,則有二法,一曰移化,把此心速移於他事而化之。二曰量果,言思量凡事必有其果。如是流浪深入,步步演進,必不堪收拾,則自然凜覺而止矣。


18. 十五、問云何無念?

答:無念者非絕無思念也,心若虛空,念而不執也。如居高樓,下視通衢,往來人物,非不見聞,只是過而不留,毫不繫著,非同棧房之納而勿出也。


19. 十六、問最深之習氣,如何除法?

答:為方便說,自然要除,若究竟說,爾應先明心地,則不除自除,只是時間力量問題。凡硬除習氣者,只止於一時。曾如揚湯止沸,而究竟者,則不計速效,行釜底抽薪法,火根已斷,而水尚沸熱。故雖明心地,習氣仍在,不得因其習在而斷為未明心也。久久自然慧力強,習氣弱,且真用功人,習氣亦容易翻出,惟起速而去易,乃必經之過程,未證者,不足與語此。


20. 十七、問既不硬壓習氣,則一任其流轉乎?抑另有其他法門也?

答:此未可概言也。明心地與除習氣,非屬二事,於正明覺時,習氣自然消亡,惟去而又來,故云習氣。若真見性人,心已平等,無復二見,於自己之習尚,不獨不除,且從而逆之。譬如肥甘之好,心一日不厭,習則一日不去,故意日日嘗試,使之生厭。惟嘗試時,與他人不同,彼必不肯輕輕放過,必自考其力量,與夙昔如何,自問其貪愛執取,較前何似,則精進之力日強。至對根本未明之人,切記慎言,勿與妄談般若,宗下習氣,恆多此病,誤以為此即平等,人人可以方便,而不知其大不方便也。


21. 十八、問修道人於男女之際應如何?

答:男女即是夙習,為生死最堅固難拔之根,慾愛不斷,決難入道,但修道人怕慾而不言斷,只言制而不言化,此慾愛所以永不除也。修道人要練得此心,說止就止,說斷就斷,到力量充足時,彷彿毫無氣力功用,不是廢卻功用也。古人謂制心如懸崖勒馬,到萬不可止時,能截然而止,是何等力量。故下手處在臨時常用一忍字。但事過急將忍字捨去,不可再受法縛。平時常用一化字,此中妙諦,在人自覺,包括觀空轉念等法,非可予人以巧,此即般若之用,久久自然絕熟。於慾愛事,最不易截然止念,果能於此時見功,肯一化而空,則斯分段生死不遠。然尚得以般若掃蕩除習,方有幾分把握。又居士與比丘不同,切勿壓制,亦勿流浪,此亦非惡事也,當體會之,勿拘執可矣。


22. 十九、問比丘與居士修持何如?

答:比丘與居士,環境不同,故比丘以淫戒為首,居士以殺戒為重也。以閉戶清淨自修論,比丘為宜,以試驗磨練除習論,則居士為便。今如有人,其病畏風,因醫而癒,若不見風,不能考驗,但比丘則無再見風之機會矣,因此最後一關,極難透過。


23. 二十、問如何可以不惑?

答:上上根人,直證心源,本無階級,惟不妨假立一次第,行者先練空境,外不惑於境也。次練空心,內不惑於見也。至此根本已得,而餘習尚在,則時時運用般若以掃蕩之,斯名不惑。


24. 二十一、問如何可以證三昧?

答:不惑者,一切不受之謂也。一切不受,斯名正受,又名正定,此在一門深門深入,由體起用,開般若後,即可證入,即見實相。


25. 二十二、問如何可以見實相?

答:凡所有相皆是虛妄,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實相,此在一門深入,能起般若妙用,了達一切萬有,本體平等,盡從緣生,此即實相。經云實相者,即是非相,以慧力諦觀而空之,曰見實相。


26. 二十三、問證三昧見實相後,是否即名成佛?

答:是。成佛之義,乃在開覺,世人不識成佛為何義,以為成佛必如彌陀釋迦。不知樹之開華結實,亦有層次,初為下種,次為萌芽,次為成樹,次為華果,而果之由小而大,由生而熟,亦必待時。佛法無時間相,能下種即算成就,及已結果,雖小而生,不得名為非果也。如其人證得三昧,已顯法身,即是法身成佛。惟習氣不除,為諸障所覆,神用未開,諸緣不具,必行時而熟,方可如過去佛之報化身圓滿。密宗即生成佛者,在此生先顯法身,根本無明初破,即名登佛位是也。


27. 二十四、問學佛功用,究應如何下手?

答:學佛原不可但憑理解,不重事修,雖不能離功用,卻不可著功用。故下手時先宜因地決定,最初勿猛,中途勿怠,在後勿疑。若有所得,切勿喜歡自是而生驕慢,獨發願宜宏,以無限量之勇猛心,承當自己法性與佛不二。此是第一關。老實修持,一門深入,不疾不徐,百折不回,自可精深嚴密。此是第二關。及至大事已明,會入不二,宜注重涵養,去其燥急,功夫純熟,自然爐火純青,幽光顯發,處處圓潤。此是第三關。故學佛易,承當難,承當易,老實難,老實易,養道難,性不用其所長,即常覺其所短,日進於道,必無退轉。然承當與自大不同,老實與死執不同,養道與守法不同。譬如寶器,第一取材,以品質精純為主,第二雕琢,以手工細緻為貴,第三打磨光潤,第四入土,以去火氣為寶。蓋不經多年蘊藏,寶光不顯發也。學佛亦然。故心中若有一毫法見蘊積於內,即不肯不露,驕慢生於不覺,此何異仰天登山,不顧腳下,到處是生死坑,豈不危哉。此段切宜注意。


28. 二十五、問參語錄或答公案,往往不契時如何?

答:此亦被境奪,不知脫卸,彼先有一勝負心,必得心,工文字者,更有文字習,此盡屬生死,故契不契,不在對方公案,而在內證,是即一切都是,不是即一切不是,如能根本透澈,即不參語錄,處處是語錄,不答公案,在在是公案,何必借他以為己有,況他人是他人的,未必是我的,會即本來具足,不關自他果不契也。故禪有禪病,密有密習,修淨土切忌有死氣,以不是死了往生,就算究竟也。修禪宗切忌有標氣,以標則喜不自勝而近於狂,狂則輕他而入於慢,非真禪定也。修密切忌有法氣,以密法乃一時之借用,非如道士之捉妖,手不離符劍以為究竟也。若執於法,即看處處都非法,徒自生惱,則又三密清淨之謂何,非究竟也。深望同學者,時時顧到自己習氣,不要有此等氣味,並不要有火氣,令人不可近,亦不要有冰氣,自縛枯寂如寒禪,常體我平日之習氣,自然相契。


29. 二十六、問宗下語錄,可用功乎?

答:學佛本旨,在去執見,眾生習氣,在見境即被奪,自無主張,流浪生死,此其根也。故必練習此心,不被流轉,所以二六時中,不雜用盡,處處回顧本來,宗下法門,先令其開悟,悟個本來,既悟已,然後加以考試,出其不意,忽來一問,使如照顧得到,暗箭亦可接,若照顧不到,即當面錯過,如問如何是佛,彼必著了佛,或思躲避,說如何不是佛,不知還是著了佛,如真見性人,若亦無礙,暗箭來時,接亦得,躲亦得,圓轉自如,皆無定法。故參公案,應在明心之後,借以考練心地,非藉公案即可發明心地也。近有人關門死參公案,終不得要領者有之。有心地已明,樂於禪昧,反被法縛者之。有死執公案以為法,不知隨處音聲言事,乃至鄙俚俗話,一切動作,盡是實相,乃生種種分別者有之。故法無定法,當機為上,義無定義,善用則得。以密宗融通禪要,直證心田,以般若掃除禪病,歸於不二,說教說宗,兩無染習,言顯言密,盡得融通。如此廣大微妙法門,開千古未有之奇局者,其惟吾師大愚師尊一人而已。其能認識此理,推崇至再者,亦只諾那上師一人。近世人始稍稍領悟,如學佛最初之決定,惟在明心見性,欲開般若,先證心田,雖心中心法,未必個個當機,人人可學。但上根人,具有智慧而無法開啟,或苦修各宗而仍無出路者,則莫如修心中心法,較為簡捷。至證三昧,見實相後,般若門開,然後借公案以為印證。譬如下棋者,必先懂棋法,然後參譜,方知其妙,而實用又在棋譜之外,非可以教法傳也。


30. 二十七、問有修心中心法至二三千座,仍不起用者何也?

答此有五:一者習於門戶之見,不知法法融通之義。二者已入三昧而不自知,有體而不達用。三者依賴於佛,不明自心。四者死執於定,不明慧用,下座即放棄勿參。五者離師太早,無人督飭故。


31. 二十八、問有修心中心法,已開般若,而心忽放蕩,反無把持,則又何也?

答:此於初開般若時,必生種種知見,苦無善知識督飭於後。若能隨起隨掃,與之決定,轉其知見,入於妙用,則不生障。非知見之生障也,乃著於知見而自障耳。此無他,限於所知,不再向上,自以為究竟而止也。當知明心後,正要用功,不可一刻放鬆也。


32. 二十九、問何以密宗可以即生成就?

答:此是機緣會合。其人善根已熟,故敢承當,信受勿疑,加以咒印加持之力,故可速得成就,非人人均可即生成就也。人生遇佛,必數百萬年一次,而能入大乘者,千萬人中,未必得一,如入大乘了義者,又千萬人中未必得一,入大乘了義而能修證者,又千萬人中未必得一。人生六十年,半世入夢,只三十年一世耳。此三十年中,童孩老病又去其半,只十五年耳。此十五年中,再加人事之阻擾,遊戲之荒蕪,又只七八年耳。若不痛切,匆匆老去,可不懼哉。


33. 三十、問修行要訣,請再詳示,究有簡要法門否?

答:法本無法,有何言說,今不得已而略說之,約有七條:
﹝一﹞ 定宗旨。宗旨在自求自修,自除苦惱,自開智慧,自成佛,求佛只如問路求醫,走路吃藥,還在自己。所以佛學考據,只如地圖和藥方,與本病不相干也。學佛者,是學與佛不二,同一無煩惱。清淨自在,不是變個佛。又宗旨在斷一切苦。所以要求究竟樂,而得究竟樂者,只在開智慧,求智慧在定,得定在坐,坐在法,而宗旨既定,中途方不疑退,此生必可成就。不問你修淨土禪宗密法,都要同此宗旨,同此目的。


﹝二﹞ 明修義。一明本來,本來不用修,因冤枉而入病,要恢復本來,才叫做修,否則叫做建造,不叫修理。二修心與修理物品不同,當云復,言復其本來也,物品之修理賴他,心之修復還賴乎自心,以妄心復妄心,至光明自在為止。三修心雖賴乎法,但教法只用於一時,取捨予奪在我,以明心見性為體,起一切妙法為用。四修宜重行,於一切行住坐臥時,無一不用凜覺,在佛堂修持者曰修坐,修坐只一時,而修行在時時。五修者修至明心見性為第一關,見性後,開般若妙用,方可以除習氣,此是第二關,是先破無明,後除習氣,此禪密二宗,由果尋因,乃根本解決唯一辦法,與他宗不同。六以般若凜覺自己,觀世間一切皆平等,此即是大心。觀自己本體與佛不二,此即是正修。七無論何宗,皆以歸淨土為止,或念阿彌陀佛以淨其土,或參禪修密以淨其土,明心見性後,方入正修,否則勞而無功,畢竟退轉,至不退轉時,在淨土宗曰阿鞞拔致,在禪宗曰破參,在密宗曰證三昧悉地。


﹝三﹞ 求正法。一切佛法,本無邪正之別。但絕無一法可以普及,人人皆可當機之理。故不論禪淨密,法以當機為正。如其人應修淨土而令之參禪,此即毒藥。如其人應修密宗而限以淨土,此亦是毒藥。故其責在師,師必負阿鼻之責,佛度眾生,本在去執,若再教伊執著,不便之活潑自在,實難辭咎。醫如治病,死守一法,以為謹慎穩安。而因循即可坐誤,不可不知,又求師不可以人情用事。如藥不對症,即當變計。如修淨土多年,不見功效,可以修密,至證三昧後,回頭再修淨土。則決有把握矣。鄙人近始自信可以修淨土有幾分把握,故敢忠告。


﹝四﹞ 防諸病。一勿苦修,凡毀殘身體,均非佛法,佛以得大自在為主,上升極樂,如願苦行,何不入地獄修乎。當知苦行者,乃在堅定其志,百折不回,防其惰逸也。世人每以惡衣惡食為苦,不知無智慧而心放蕩失主宰者,為世間第一等苦人。學佛應從得定慧下手,無第二法也。二勿怨修,修之本意在解脫得自在,如因怨而修,則瞋根難拔,故當解釋,使其自然,此惟得定開慧解空,則入歡喜地矣。三勿盲修,盲修之病,世人最多。凡未明心見性者,皆是盲修。故學佛第一要訣,在開智慧,明白後,方是正修。四勿壓修,凡修心多求死定,壓住妄念勿起之輩,日後反動危險,此皆壓修之病也。如一念不思,正坐定心。某會曾傳有此法,此名無記空,一也。終日禪定,硬制其念,自以為得定,二也。硬行忍辱,不能觀空,久久成病,三也。食齋持戒,非從本願,為人情所衝動,不能持久,對人瞋恨,心不能素,四也。外道死守精氣神,臨死不能散功,或至顛狂,五也。此皆見功於一時,流弊在日後。近有腹脹欲死,乃至自殺,即此類也。種如是因,而欲得極樂之果,不亦大可憫哉。五勿小修,行修目的在成佛,如自甘劣小,即非大器,決不能成。故當發大願,修大行,只求此生開智慧成佛,大願也。我當以智慧救度一切眾生,大行也。六勿貪修,言不可見法即求,見師即拜,得一正法,當一門深入,不可心活。七宜自制,此文有七:一勿驕慢,二勿自喜而自是,三勿惱恨,四勿性急,五勿怠惰,六勿衡量他人意境,七勿先求神通。此皆用功期內必有之毛病。功夫益深,習氣翻出益多,不可不防。可閱余之《乙亥講演錄》而細參之。


﹝五﹞ 務八要。一要圓修。言心量宜大,則見義斯圓,自無門戶勝劣之見。二要痛修。言自己警覺痛切,則進步自速,此生必得究竟。三要願修,言必有願力為主,願力宜正大,宜切實。四要專修。言得有正法,當專一深入,自可由一門會入普門而圓矣。五要活修。言專一與固執呆板不同,心宜活潑,則得自在,且佛開種種法門,非可執一,隨時當有變化,第宗旨則無變易也。六要雙修。言我與佛相對成雙,求佛還當求己,一也。家庭修持,能得伴侶贊助,二也。修慧兼宜修福,發願必須行願,三也。持齋者,口素更宜心素,勿見他過,四也。此均雙修,可得其全,功德亦易圓滿。七要實修。言功夫實在,冷暖自知,不可自欺,第以實行為主。實行者,心行耳,非表面唱拜也。八要養修。言己發明心地,修有所得,必以涵養為主,如玉之入土是也。


﹝六﹞ 明過程。修行過程,本無定法,但亦有最要數點如下:甲求得正法,言得正合我機之法也。或密或禪,或持名,或觀相,所以皆淨我自性之土而已。乙如法修持,中途切不可雜以我見,自然得定。丙開發般若,此言大智慧,由定而生,定慧相合即是戒,此名具足十戒。丁明心見性,心地既明,則本性自見,色空不二,方不受惑。戊心不惑,然後可除習氣,一空境,二空心(粗分),三空法﹝細分﹞,四空空(微細分),以上為先開第六漏盡通,即名道通,是謂得體。己發五神通,此謂起用,切不可先求,惟明心後自得開展,小有證效,喜則成魔,如無道通而先味求此者,名曰妖通,則大誤矣。


﹝七﹞ 示要訣。一、凡夫與佛,本體不二,只是不明因果,故覺在後,覺在果地,並有始終不覺者,只要一覺,即是彼岸,故宜用一字訣曰「阿」,言心有所起時,此在因地動念,常常先自凜覺,想我今入如是因,將來必得如是果,則恐懼而勿入矣。久久純熟,不至誤入。此阿字即是凜覺,即是照見,即是轉,即是空,即是無染,即是淨土。二、把此心如在通衢大道,一切形形色色,了了見聞,通而不留,與我無染,此便是佛境。三、常與自己脾氣奮鬥,情為我愛,轉而疏之,見為我執,解而空之,世間無論千萬最大事,都抵不過一個死,千萬個死,還抵不過我一修,而千萬個修,又抵不過我一覺,覺則心空,此是最上福德,當知眾苦只緣不覺,極樂無過明心,能勿忘記,念念在覺,即念念在佛,念念修,必定成佛,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