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9日 星期六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(三)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經 明菩薩沙彌智旭際明造論


爾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云何應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佛告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。滅度一切眾生已。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。即非菩薩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
 


發心應住及降伏 亦無發住及降者 不於心外有一法 如是具顯清淨因
論曰。此重遣菩薩心中微細我法二執。令盡淨無餘也。前文具明二空實義。寧有不盡。此重問者。略有二義。一者義既如此不可思議。豈容湊泊。則諸菩薩發菩提心。畢竟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。二者既言發心。便謂我能發心。既言住無所住。便謂我能無住。既言降伏其心。便謂我能降心。我法宛然。如何得與般若相應。此則特為鈍根再求方便。佛仍告云。發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乃至即非菩薩等。所以酬其畢竟如何應住降伏之請。次又荅云。實無有法發菩提心。則是蕩其我能發心無住降伏之執也。蓋發心者。祗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。心相尚不可得。豈別有法。令心得發。心無心相則我執何存。法無實法。則法執何有。情累既淨。般若現前。既非妄有。亦豈但空。離句絕非。因清淨矣。
 
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於然燈佛所。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佛於然燈佛所。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。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。作是言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何以故。如來者。即諸法如義。若有人言。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於是中無實無虛。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。須菩提。所言一切法者。即非一切法。是故名一切法。須菩提。譬如人身長大。須菩提言。世尊。如來說人身長大。即為非大身。是名大身。
 


因無所得果亦然 無法可得得授記 諸法非法名佛法 大身非身名佛身
論曰。若言實無有法發菩提心。云何而有授記作佛得菩提果之事。為遣此疑。故明因既無法可得。果亦無法可得。惟其了無所得。方堪授記。設有少法可得。便不與諸法如義相應。云何而可授記作佛耶。言諸法如義者。一切諸法。本原真如性相常住。不變不異。今不過如法自性。來成正覺。故名如來。若言如來得證菩提。此是世俗言說。非實義也。以如來所得菩提祇是即心自性。如來別無可增故無實。真得不顛倒覺。覺諸法之自性。故無虛。又菩提非一切法。故無實。一切法皆即菩提。故無虛。又一切法皆即菩提。故菩提無實。菩提非一切法。故菩提無虛。一切法皆是佛法者。以法界無外故。法界不變常隨緣故。故言一切法。法界隨緣常不變故。即非一切法。法法皆是不變隨緣隨緣不變法界性故。是故名一切法。證此法界名為法身。法身離一切相。即一切法。非別有身。故非大身。法界為身。故名大身。此證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妙莊嚴果也。
 


須菩提。菩薩亦如是。若作是言。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。即不名菩薩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作是言。我當莊嚴佛土。是不名菩薩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莊嚴佛土者。即非莊嚴。是名莊嚴。須菩提。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。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
 


能度所度不可得 能嚴所嚴亦復然 無我無法善通達 真因清淨宜修習
論曰。此承上廣明無得妙果。而勸修無得真因也。蓋不但無心外眾生可度。無心外佛土可嚴。即此心性之中。求一能度所度。能嚴所嚴。實法了不可得。以能所之性。祇是即心自性。無有少許我法而可得故。如此通達。即名真實菩薩。非謂有能通達有所通達也。
 
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肉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肉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天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天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慧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慧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法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法眼。須菩提於意云何。如來有佛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佛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恒河中所有沙。佛說是沙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說是沙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一恒河中所有沙。有如是沙等恒河。是諸恒河所有沙數。佛世界如是。寧為多不。甚多。世尊。佛告須菩提。爾所國土中。所有眾生若干種心。如來悉知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。是名為心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過去心不可得。現在心不可得。未來心不可得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。以用布施。是人以是因緣。得福多不。如是。世尊。此人以是因緣。得福甚多。須菩提。若福德有實。如來不說得福德多。以福德無故。如來說得福德多。
 


五眼具足成菩提 了了見於恒沙界 心即非心福非福 是故能所恒寂然
論曰。上明清淨真因。畢竟無我無法。則佛境界為有為無。為遣此疑。故顯如來五眼。不有而有。眾心福德不無而無。有無互彰。巧遮戲論。夫五眼者。能照之知見也。眾生諸心及施福者。所照之境界也。以前例後。則能照既有。所照安得獨無。以後例前。則所照既無。能照安得獨有。特以如來五眼。凡愚之所不達。以不達故。妄計為無。今故特明具有。顯非斷空。眾心福德。凡愚之所取著。以取著故。妄計為實。今故特明其無。顯非有性。言五眼者。次第為語。肉眼同人。見現前色。天眼同天。見障外色。慧眼示同二乘。見於真空。法眼示同菩薩。見於俗諦。佛眼不共三乘。見於第一義諦。若圓融為語。一眼一切眼。一切眼一眼。通照三諦。無有遺餘。是故亦知爾所國土差別。亦知爾所眾心差別。亦知差別即非差別。亦知爾所福德。亦知福德非實。若差別非差別福德非福德者。當知五眼即非五眼。若以無礙妙智分別說為五眼者。當知一法界中。分別說有種種世界種種眾心種種施因種種福果。亦為不錯。不謬矣。依假名說。能照所照。皆悉歷然。依實義觀。所無別所。能無別能。故曰恒寂然也。
 
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。何以故。如來說具足色身。即非具足色身。是名具足色身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諸相具足。即非具足。是名諸相具足。
 


色身相好離分劑 應見如來淨法身
論曰。若佛境界。離有離無。色身相好。寧復非有。為遣此疑。故明具足即非具足。欲令即於色身相好。達其無分無劑。得見如來淨法身故。淨法身者。法界為體。不局丈六及四八故。彼丈六身及四八相。一一皆即相好之海。不可但作丈六四八觀故。
 


須菩提。汝勿謂如來作是念。我當有所說法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。即為謗佛。不能解我所說故。須菩提。說法者。無法可說。是名說法。
 


說無可說性自離 解說非說始免謗
論曰。色身相好。既非具足。說法度生。豈無語言分劑耶。云何眾生得承如來言說而解諸乘。為遣此疑。故云。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。以不能解我所說故。我所說者。無有少許法相可得。無所說相。無能說相。以諸法性無聲字故。以諸聲字性非聲字。即是無性法故。此中無法可說一語。具遮二謗。一者為遮有法可說謗故。二者為遮總不說法謗故。謂說即非說。非以杜口為無說故。
 


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頗有眾生。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。佛言。須菩提。彼非眾生非不眾生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眾生眾生者。如來說非眾生。是名眾生。
 


是法難信亦有信 以諸眾生非生故
論曰。此重疑信受者難也。然眾生原非實有眾生之性。但一念迷惑。假名眾生。一念了悟。當體即佛。佛與眾生。皆依俗諦言說建立。而終非有實性也。
 


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為無所得耶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復次。須菩提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修一切善法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所言善法者。如來說即非善法。是名善法。須菩提。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。如是等七寶聚。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。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讀誦為他人說。於前福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
 


智無所得法平等 善法非法成菩提 全性起修修即性 是故持說功德多
論曰。若第一義佛境界。色相言說皆不可得。法身體性。豈亦然耶。為遣此疑。故曰我於無上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以是法平等無高下故。請稍證之。一切法者祇是六塵。色無高下者。譬如一恒河水。魚龍視為窟宅。修羅視為刀杖。人間視為清泉。餓鬼視為膿血。二乘了其本空。菩薩知其差別。佛眼知即法界。而恒河水性無高下。隨諸眾生妄見不同。當知一切諸色。亦復如是。聲無高下音。譬如一咒。魔外聞之恐怖。佛子聞之安隱。又如魔以惡聲怖佛。反成讚詠。而北朝敗衂。風聲鶴唳。皆為晉兵。當知一切諸聲。亦復如是。香無高下者。譬如世間沈檀。蠅蚋聞即遠去。幻士廁室。佛坐便成香殿等。味無高下者。譬如目連缽飯。母揣便成火炭。饑世馬麥。佛受便如甘露等。觸無高下者。譬如闇中捫膝。怖為他人。龍雨刀杖。變成天華等。法無高下者。譬如為名利發菩提心。是三途因。為斷邪殺婆羅門。轉增功德等。是故一切諸法。其性平等。本無高下。隨眾生心妄見高下。而高下悉皆無性。達此無性。名為無上菩提。非別有少法可得也。既顯示菩提無所得已。乃的示妙修之要云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。即得無上菩提。蓋不達無我而修一切善法。止成人天偽果。不修一切善法而但證我空。止成二乘小果。妄言我法俱空而恣行惡法。則為闡提獄種。惟以無我修一切善法。正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故即得無上菩提也。夫是法平等。無有高下。即境妙也。無我人眾生壽者。即智妙也。修一切善法。即行妙也。三法成乘。故得菩提。而又言善法即非善法等者。為遣疑故。恐有疑云。既無少法可得。云何復修一切善法。此善法者。獨非法耶。今釋之曰。善法即非善法。以善是對惡之名。因於惡法假名善法。若非對惡。無善名故。以諸善法惟心所修。心既不有。善亦性空。不可得故。以諸善法。互具一切善惡諸法。性不定故。如布施持戒等。雖是善法。而名利矯飾心修之。是三塗因。人我勝負心修之。是修羅因。著相計果心修之。是人天因。出世滅苦心修之。是二乘因。利益眾生心修之。是菩薩因。法界平等心修之。是無上因。如是差別有無量故。以諸善法體即法界。實相無相。不思議故。結云是名善法者。即是對惡因緣故。惟心空寂故。出生十界故。全體法界故。如此善法。全性所起。故名為修。全修即性。故無實法。至圓至頓。了義了義。持說功德。豈財施所可較哉。
 
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。須菩提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。若有眾生如來度者。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。須菩提。如來說有我者。即非有我。而凡夫之人。以為有我。須菩提。凡夫者。如來說即非凡夫。是名凡夫。
 


如生非生如是度 說我無我亦復然 凡亦非凡性自空 是故假名皆不壞
論曰。前明眾生即非眾生。如何復有經言。無量眾生以佛為善知識。得脫諸苦。為遣此疑。故云實無眾生如來度者。以第一義中。佛與眾生皆無性故。以同體大悲。不於心外有眾生故。若實有眾生異於如來是所度者。如來即有我等四相。須知如來雖復有時說我。但是假名。實非有我。而凡夫聞語起見。自生執著耳。又恐轉計凡夫是實有法。故隨釋云。即非凡夫。以聖凡皆是假名。從來無實性故。言是名凡夫者。但是不壞假名而已。
 
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。須菩提言。如是如是。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佛言。須菩提。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。轉輪聖王即是如來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爾時世尊而說偈言。若以色見我。以音聲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見如來。
 


如來不可以相觀 遣著應知離四句
論曰。諸相非相。前已重重發明之矣。茲復設此問者。意欲其遣一切句。故不曰見如來而曰觀如來者。以如來即諸法如義。則三十二相。獨非諸法。獨無如義可觀耶。故須菩提即順荅曰。如是如是。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然諸佛法身。畢竟四句皆離。若直以三十二相而觀。則轉輪聖王。亦可為如來矣。豈知如來法性身哉。尊者解旨。尋荅不應。佛乃以偈述成。但舉一隅。若欲具足說者。即色聲求固是邪道。離色聲求亦是邪道。亦即亦離求。非即非離求。均是邪道。據諸論本。皆有二偈。前一偈同。更一偈云。如來法為身。但應觀法性。法性非所見。彼亦不能知。則文義俱全矣。
 


須菩提。汝若作是念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莫作是念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汝若作是念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說諸法斷滅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於法不說斷滅相。
 


四句皆離相好圓 發心終不說斷滅
論曰。若如來不可以色聲求。乃至四句皆不可得。將無畢竟斷滅相耶。為遣此疑。故曰莫作是念等。須知如來。惟其離四句故。所以無邊相好。皆得具足。設但如轉輪聖王。則捨身之後。相好即滅。反成斷滅相矣。
 


須菩提。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。持用布施。若復有人。知一切法無我。得成於忍。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云何菩薩不受福德。須菩提。菩薩所作福德。不應貪著。是故說不受福德。
 


第一義忍此得成 無著無貪福最勝
論曰。知法無我得成於忍。此般若功成也。由其不貪不著故。福德無與等者。若有所受。便有分劑。
 


須菩提。若有人言。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。是人不解我所說義。何以故。如來者。無所從來。亦無所去。故名如來。
 


如來無去亦無來 果德究竟不生故
論曰。若第一義無福可取。何故餘經作如是說。如來福智資糧圓滿。坐菩提座趣於涅槃。為遣此疑。故云。是人不解我所說義。以真如無別處所可從彼來。生死無別處所可從此去。故以有緣則現。譬如水清月現。月實不來。緣盡則隱。譬如水濁月隱。月實不去故。
 


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。於意云何。是微塵眾寧為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何以故。若是微塵眾實有者。佛即不說是微塵眾。所以者何。佛說微塵眾。即非微塵眾。是名微塵眾。世尊。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。即非世界。是名世界。何以故。若世界實有者。即是一合相。如來說一合相。即非一合相。是名一合相。須菩提。一合相者。即是不可說。但凡夫之人。貪著其事。
 


微塵世界有非有 碎非可碎合非合 如來果德不可說 一切譬喻無能喻
論曰。上明如來無所從來亦無所去。但以有緣則現。緣盡則隱。恐有疑云。佛真法身。譬如世界。佛應化身。譬如微塵。復有疑云。迷涅槃成生死如碎界為塵。悟生死成涅槃如合塵為界耶。故今釋云。微塵即非微塵。世界即非世界。乃至一合相即非一合相等。蓋法身應化。原非世界微塵可比。生死涅槃。亦非碎塵合界可喻。然即此微塵便非微塵。即此世界便非世界。碎無可碎。合無可合。但凡夫妄生貪著耳。
 


須菩提。若人言。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是人解我所說義不。不也。世尊。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。何以故。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
 


智者應知四見離 說有非有解實義
論曰。此結顯四見本離。以為修行般若之方便也。恐有疑云。佛破我人眾生壽者。為其有故。若本無我人眾生壽者。何用破為。譬如無病何須用藥。今明四見即非四見。所以可破。如病非實病。所以可醫。翳非實體。所以可抉。但了四見本非四見。譬如了病非實。便可安心調理矣。正宗分竟。
 


須菩提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於一切法應如是知。如是見。如是信解。不生法相。須菩提。所言法相者。如來說即非法相。是名法相。
 


如是知見及信解 法相非相故不生。
論曰。此付囑流通也。如是者。廣指上文所說也。知見者。謂證時。信解者。修學時。正修學時不生法相。以法相即非法相故。但依俗諦說名為法相耳。
 


須菩提。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。持用布施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。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讀誦為人演說。其福勝彼。
 


無量世界寶施福 不如發心持說勝
論曰。此較量流通也。發菩提心。已為大難。持說此經。倍為希有。蓋不發菩提心者。不堪持說此經。發心而不持說此經。無以圓滿稱性福聚。今由發心及持說。故非施福所及也。功德施論云。何故復說受持之福。欲令眾生畢竟信故。
 


云何為人演說。不取於相。如如不動。何以故。一切有為法。如夢幻泡影。如露亦如電。應作如是觀。
 


如理演說不取相 觀察有為體相故 如是六喻或九十 性即無住大涅槃
論曰。此流通方法也。欲宏通此經者。須是不取於相。如於真如。常不動故。言不動者。即是不動空有等法。一切諸法。約真諦邊一切皆空。約俗諦邊一切皆有。十界皆空。故非偏空。此空即具一切法名為真如。十界皆有。故非偏有。此有即泯一切相。亦名真如。今以如智如於如理。故不取偏有相。不取偏空相。而空有等法皆得不動。又正演說時。不掛一糸字腳。以文字相即解脫相故。不取演說相。亦不離文字而別取默然相也。何以故下。重示般若觀門。一切有為法者。舉所觀境。即指陰處界等。豎窮十界。橫𢛶色心。以要言之。種種假實國土。總名有為。以是隨染淨緣成故。如夢幻泡影等者。示觀察門。此譯止有六喻。他譯九喻。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。大品十喻。謂幻。燄。水月。虛空。響。乾城。夢。影。鏡像。化。然法數雖殊。理致惟一。今略為三釋。一附事釋。二次第釋。三圓融釋。附事釋者。夢幻泡影。是無我觀。如露如電。是無常觀。色陰如夢。覺時不可得故。受想如幻。隨心變現故。行陰如泡。虛妄生滅故。識陰如影。無有實性故。色法如露。不久停故。心法如電。起即滅故。二次第釋者。譬如夢等因緣妄有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因緣妄有。無實體性。譬如夢等當體即空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當體即空。非滅故空。譬如夢等種種變現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種種變現。假名無量。譬如夢不異睡。幻不異本。泡不異水。影不異質。露不異濕。電不異光。一切有為亦復如是。不異實相。三圓融釋者。即一心三止三觀也。即止而觀。故一切皆夢幻等。即觀而止。故一切夢等悉皆如如。由此一心圓止觀力。則知一切諸法。皆即無住大涅槃性。依此演說。即是金剛般若波羅蜜也。
 


佛說是經已。長老須菩提。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。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。聞佛所說。皆大歡喜。信受奉行。
 


三事清淨故歡喜 二利具足成受行
論曰。此流通相貌也。一能說人清淨。佛證金剛般若體故。遠離名利諸過患等。二所說法清淨。無上正法實相印故。離於有無諸戲論等。三聞者得解脫清淨。持戒修福。有正智慧。不驚不怖不畏。能深信故。不復取著法非法等。自利成就名信受。轉化他人名奉行也。
般若實相不思議 如是妙義如大海 仰承三寶勝威力 演說此中一滴相
抉諸生盲空見膜 令見實相如金剛 迴茲福利施群生 同成究竟度無極
 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


金剛經破空論原跋

原跋

金剛般若大旨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語。足以蔽之。蓋無住正所謂應住。生心正所以降心也。而生心二字。尤為下手工夫。以凡外不生出世心。故恒住生死。二乘不生上宏下化深心。故恒住涅槃。唯菩薩不住六塵而行六度。故能如所教住。名第一義住。亦名住於佛住。試玩經中勸生心處不一而足。如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又云應如是生清淨心。又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。又云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。又云於法不說斷滅相等。而中間一處。直云應生無所住心。由是觀之。若不生心修六度。則住斷滅相矣。故餘嘗謂此經以實相為體。觀照為宗。文字為用。舊云無相為體。無住為宗者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