悟顯法師開示:不可隨意欺騙
「其四者。世間人民。不念修善。兩舌。惡口。妄言。綺語。」這是我們之前有講過的。這裡第三十五品,五惡五痛五燒,我們到了第四個─妄語惡。這個妄語最容易去毀犯,菩薩戒裡面講的:「自妄語、教人妄語或是方便妄語,妄語因、妄語緣、妄語法、妄語業,乃至身心妄語,見言不見,不見言見。」「身心妄語」,做一些欺騙的行為,動一些欺騙的念頭,都算是妄語。所以不是只有嘴巴有沒有講,口有沒有造作,大乘的這個妄語戒,它是包含著你身、口、意這三業。你不可以起念頭要去欺騙別人而獲得自身的利養,念頭都不可以有,何況你是用所謂的語言去表達,或是肢體語言去表達,去誤導別人,這個都算身心妄語。所以大乘佛法講的這妄語戒,它是相當的嚴格,不可以隨意的去欺騙。隨意的欺騙,自己心墮在虛妄當中,最後呢犯了盜惡、犯了殺惡,犯了其他種種的戒律,特別是我們佛教,很注重這條妄語戒。有很多人他不曉得他自己在打妄語,不曉得自己在造口業,用一些暗示的方式或讓人家對佛教產生誤解,這些都是妄語。你比如說像一個出家人,應該要教人家了生死,可是呢他沒有盡這樣的一個責任;他反而只提倡做一些好事、世間的善事,讓眾生誤以為佛教就是做個好事、做個世俗人,這個出家人就算犯身心妄語。因為他的身分,沒有盡到他身分該做的義務,讓人家對於佛教產生誤解,讓人家對於大乘佛法退失善信。不管你是有意毀謗,罵謗的或是暗示的,或是說話令人家對於佛法、對於講大乘經的這些出家人產生疑惑、懷疑,甚至退心,這些人都算是犯妄語。隨其造業的輕重,影響力的範圍而結罪。但是我告訴你,毀謗大乘,讓人家退失大乘善信是菩薩波羅夷罪。你讓眾生退失大乘善信,恣意毀謗,造謠生事,讓人家對於佛法產生疑惑,這就算說四眾過。佛法的四眾,出家二眾,在家二眾;這四眾裡面特別講聖賢眾,聖賢的言論、聖賢的行為。如果你讓人家對於正法,對於受持正法的人,講說正法的法師,如教所說的、如教修行的這些出家人,不管他有沒有修證;你讓人家對他產生懷疑、產生毀謗,甚至你自己毀謗,用種種的形式,都算是犯了這裡講的妄語戒。所以它的範圍很大,戒相微細,所防的境界也微細,所以這個是大家一定要知道。為什麼在這裡再三的說明?因為世俗的人他不懂,他不知道他這個話講出來是否對眾生的善根造成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