悟顯法師講述
菩薩戒正說六
「佛告諸佛子言。有十重波羅提木叉。若受菩薩戒。不誦此戒者。非菩薩。非佛種子。我亦如是誦。一切菩薩已學。一切菩薩當學。一切菩薩今學。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。應當學。敬心奉持。」
這是流通分,名為「行滿流布無礙分。」
為什麼叫行滿呢?就是依前面盧舍那佛所傳的光明金剛寶戒而起修、而起行,此行方堪稱圓滿,才能稱為圓滿,不然它不稱性,那就不算是真正的圓滿了,所以這一分名為行滿流布。那麼不光自己要修,還要勸人家受菩薩戒、勸人家學習佛法,所以叫做流布;還要流布此經,或是印送,或是為人演說,或是與人分享,都是流布的意思。
因為所行是依體而起行,是依光明金剛寶戒,才能真正達到「無礙」。持戒到最後,也無戒可持,自然不會犯戒,這才是真正的無礙。若還有持、有犯具名「有礙」,沒有辦法真正得大自在。「無礙」有自在之意,真正的大自在是如來,依體而起行方能達到究竟。所以一句話裡具有多重的意義存在,故名「行滿流布無礙分。」
有個很重要的觀念,大家一定要知道,就是受菩薩戒不可以「揀擇受戒」。因為有一些傳戒的法師或是出家人,他在傳戒時告訴你:菩薩戒可以捨戒。意思是說你可以揀擇受戒。這說法是錯誤的。菩薩戒不能捨戒,更不能揀擇受戒。揀擇受戒就已是犯戒。現在戒場,他還教你直接犯戒,這是不可以的。戒經後面就有明文規定,不可以揀擇受戒。因為世間人,心多諂偽,會就在那裡心生分別,想:「我這一條做得到,那一條做不到」。你這樣心生分別,就是割裂光明金剛寶戒。這十重四十八輕戒,加起來是五十八戒,戒戒從光明金剛寶戒流出。你如果有所揀擇,即使缺一條,這光明金剛寶戒你就不得戒,所以不可以揀擇受戒。菩薩戒非但不能揀擇,而且一受永受,沒有退戒的,這點大家要清楚。蕅益大師在他的著述中說自己是「菩薩戒沙彌」,他學沙彌戒,但是他受的是菩薩戒,他自稱為沙彌,但是他有受菩薩戒。實際上蕅益大師是退其名,不是真的退其戒。如果出家人退戒,那就叫「還俗」,還俗才叫退戒。現在有人要學蕅益大師退戒,以為自己是在學祖師,他不懂,在佛前對佛菩薩說退戒,退戒就是還俗了。他還俗就不能穿袈裟,不能受十方的供養。出家人自己要清楚,你在佛前跟佛說:「我退戒」。你一說,那你就是還俗了,就不能再受十方供養。男眾退七次,女眾退一次。所以出家女眾—比丘尼,要是在佛前跟佛說:「我退戒」,那你就不能再出家了。男眾可以往返七次,這是佛的戒律規定的。菩薩戒沒有讓你揀擇受,也沒有所謂的退戒。因為有些同修去受戒回來,說他們的教授師跟他們講:「你不能受的,你就先受下來,到時候佛前再退」。我們受戒不是網路購物,不滿意七天可以退。他的說法是錯誤的,不是買東西,先下單,到貨以後不滿意,七天內退貨。釋迦牟尼佛不接受,退了戒就是退菩薩心,退一條就是退菩提心。所以在未講十重四十八輕戒以前,要先跟大家講這觀念,這觀念非常地重要,它不是五戒、它不是八關齋。八關齋還可以揀擇受,菩薩戒不可以揀擇,因為「揀擇受」這行為本身就犯菩薩戒了。所以菩薩要持三聚淨戒,三聚淨戒是「攝善法戒、攝律儀戒,饒益有情戒」,這十重四十八輕條條都是善法、條條都是律儀、條條都能饒益有情,每一條都具三聚,你捨一條,菩薩戒就不圓滿了。所以要清楚,這不是五戒,所以特別的殊勝難得。提醒現在戒場傳戒的人,不要亂傳。而你們去聽戒的,不要亂聽。會有這樣錯誤的觀念,當然不是居士的錯,而是出家人的錯。很明顯是出家人的錯,因為他不學無知,他也不看祖師大德的註疏,就用自己的意思揀擇受戒,還告訴你:「這一條做不到,那你不要受。那一條不能做,你也不要受」。如果這樣就不名光明金剛寶戒,如果不明白盧舍那佛常所誦一戒,這出家人才會在事相上認為菩薩戒「可取、可捨」。自己不曉得自己在犯戒,還教人犯。如果你在戒場,因為你無知,講這種邪論、歪論,那你有毀謗三寶之罪。戒法是三寶裡的法寶,你毀壞戒律,就是毀謗正法,「謗三寶」是菩薩波羅夷罪。這是在講十重戒以前,要先說清楚的。
「佛告諸佛子言。有十重波羅提木叉。若受菩薩戒。不誦此戒者。非菩薩。」所謂「誦」,就是「行」。所以你要記取有哪十條,你才能行。如果記不得,但能明心,也能行。像六祖,就是具菩薩戒的人,大祖師很多,若問他:菩薩戒哪十條,有些還真沒聽過,但是他明心見性了。因為有未能見性者,佛就為凡夫癡暗人說,所以要讀誦、要記取,如果不誦此戒者,就「非菩薩。非佛種子。」盧舍那佛所得的戒就是如此。所以,釋迦牟尼佛亦如是誦,「一切菩薩已學。一切菩薩當學。一切菩薩今學。」這戒是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是應當學習,包括已學、今學、當學,現在就要學,所以不能揀擇受戒,這一開始就講得很清楚了。又說「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。」這波羅提木叉翻作中文叫「別解脫戒」,有別於凡夫、二乘,那當然別於人天。所以不是五戒、不是十善。它只是「名同」:名字相同,義趣不同,而且它制定得比五戒更嚴,五戒是講事相上不犯,這裡制定到心地上,甚至不是講起心動念,而是講有沒有跟佛性相應,所以有「事持」跟「理持」的差異。不要以為事相上沒犯,結果理上犯到了。重點是心有沒有與光明金剛寶戒相應。
《華嚴經》講:「忘失菩提心。修諸善法。是名魔業。」如果忘失光明金剛寶戒,即使在事相上十重四十八輕做得再好,也是裝模作樣、也是破戒。如果能念念不忘光明金剛寶戒,那麼這十重四十八輕縱然一條戒條你都沒記得,你也是第一清淨者。
所以要知道持戒「關鑰」在哪裡?什麼叫「持」?什麼叫「犯」?如果是忘失本性、背大向小,犯重!甚至不學佛了,這是退菩薩心了,所以是「菩薩波羅夷」,屬犯重!如果你二乘習氣非常重,或是人天的世欲非常重,暫時忘失光明金剛寶戒,去學習了世間法,做了世間事情,這屬犯輕!趕快懺悔、趕快回頭就可以了。所以菩薩戒是每個人都可以學,都能夠成就。「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」,就是告訴你,光明金剛寶戒的樣子。也就是前面講的「非色非心」、「非青黃赤白黑」。因沒有辦法形容,才講個邊,讓你去體會言外之意。菩薩波羅提木叉,這戒體沒有相貌可得,但是若明白它。你持戒就有持戒的相貌,你不持戒就有犯戒墮落的相貌。「相貌」不是指你的臉,今天有沒有打扮,化妝化得好不好看,不是在這裡,而是說你有沒有學佛的樣子?有沒有持戒的樣子?甚至是你有沒有入道的樣子?這叫「波羅提木叉相貌」。所以大家可以看到,現在佛門裡,很多都沒有波羅提木叉相貌,即使持了戒,也沒有波羅提木叉相貌。因為他不了解光明金剛寶戒、他不懂真如自性,如果不懂,那就是不解菩薩波羅提木叉,也不解佛性戒藏。你不了解戒律的根本,縱然持也持不好。
所以常常有人在微細的戒相上打轉,不知道以心為本。心最微細,所謂「寬時遍法界。窄也不容針。」所以應當求心不求佛,要了知三界空無物。須知一切法即心自性,當體即空,這才叫得戒、才叫持戒。所以「應當學。敬心奉持。」不要忘失菩提心、不要忘失光明金剛寶戒。
接著,後面才略說十個所防的境界。
第一、殺戒
「佛言。佛子。若自殺。教人殺。方便殺。讚歎殺。見作隨喜。乃至咒殺。殺因。殺緣。殺法。殺業。乃至一切有命者。不得故殺。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。方便救護一切眾生。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。是菩薩波羅夷罪。」
學做菩薩,要以利益眾生為主,第一個就是告訴你:不能斷眾生法身慧命,故名殺戒。眾生的慧命最重要,人家要學佛,你不能給錯佛法,否則就是犯殺戒,要是沒做好,這才是殺戒裡,犯得最重的,因為你天天在斷人法身慧命。如果出家當了和尚,要做「能生」,能生眾生法身慧命。不要做「能斷」,要是斷眾生法身慧命,那這一條戒你就破掉了。即使事相上好像不殺生、好像不吃肉了,但是,常常斷人法身慧命。有人要學佛,你就講一些世間話,不教他學做佛,反教人家當個凡夫、當個俗人,這都是在斷人法身慧命,所以犯了第一條。不管你是自己斷、教人家斷。用方法斷:用卡通、動畫這些方法來斷人慧命,這屬方便斷,也就是方便殺的方法,乃至讚歎殺。看到人家法身慧命斷了,去做一個俗人,你還說:「你這樣很好,家庭很幸福、很圓滿」這是「讚歎殺」。見到別人斷人法身慧命,你還「見作隨喜」,還去幫助,去出錢資助,乃至「咒殺」。「咒殺」一般比較少用到斷人法身慧命。但是在古代也是會有,像使用咒術、符咒,讓人家沒有辦法學佛。有的人為了控制自己愛欲的對象,希望對方不要去出家、不要學佛,他就給對方念咒下符,驅使鬼神去障礙他出家、障礙他學佛,這都屬斷人法身慧命。在古代有,現代應該也有。這些「殺因。殺緣。殺法。殺業。」我們只講其中最重的,就是斷人法身慧命。至於斷人性命,也很重。但是菩薩戒裡,不管你是斷人命、還是斷物命,只要你是故斷,甚至帶貪瞋癡三毒心斷人命者。像一般人常會殺蟑螂、螞蟻,是帶著貪瞋癡心在斷牠們的命,那就是犯菩薩波羅夷。那是自己殺生。至於「教人殺」,如果你告訴人家說:「來,你去把牠殺掉」,或出錢指使人家殺。或是「方便殺」,使用方法殺或引誘殺牠。像對老鼠,你放老鼠藥或吃的食物引誘牠,讓牠來斷命,你是故意殺牠的,這是方便殺。還有「讚歎殺」,讚歎殺就是看到人家斷命,你就很高興。或是看戲時戲中有演壞人的被殺了,你很高興,這統統都是讚歎、隨喜殺。還有一種方便殺,就是你雖然不自己殺牠,但是你讚歎殺生是有德的。怎麼會說殺生是有德的呢?譬如說,因為你討厭蚊蟲、螞蟻,你就說牠是害蟲,看到人家殺,你還說:「對,殺得對!這樣子環境才會乾淨,才環保。」這就是讚歎殺。你是在告訴人家,殺生是有德的;或是說你很討厭某些人,你慫恿別人去殺,說殺人是有德的,說:不然這麼多人,會吃掉很多糧食,……等等。或是講一些「自然淘汰」的話,除滅眾生的這當中,你是有殺意的,這統統都是讚歎殺生。經文中講的:「自殺。教人殺。方便殺。讚歎殺。見作隨喜。乃至咒殺。」這是講殺生的方法。
後面說:「殺因。殺緣。殺法。殺業。」是說殺生的過程。就像這些動物,或是人,只要有生命的,不給他食物,不給他空氣,他就會死掉。你把他能活的因素斷掉,這是「殺因」;把他能活的緣斷掉了。譬如說:螞蟻不能離開群體而獨生,你把牠移到別的地方去,牠在新環境不能生長,就會死。所以現在做放生就要注意,不然就變殺生。鹹水的魚放到淡水,淡水魚放到鹹水去;不是此地生長的生物,你把牠亂放在此地,這統統都是殺生,因為牠不適合這地方。或是你放了生,卻把原地的眾生殺掉,這都不行。看到人做這些事,你還去贊助、隨喜,就是所謂的自作教他,見作隨喜。像鴨間稻就是故意養鴨來吃蟲,這是故意殺生。所以殺戒含攝的範圍很廣,這裡是大略跟大家講一下,「殺法」就是能斷命的方法,譬如說:用法律或是用關係,像以前,是人治,你跟官府有勾結,把這個人殺掉,然後給他扣上一個罪名,這是殺法。「殺業」就是你正成這殺生之事、殺生的過程。所以凡是讓眾生不如意的、凡是讓眾生無法活下去的,這都算是殺生。這是講「因、緣、法、業」,所以要清楚,後面其他的九條重罪亦復如是,都有因、緣、法、業。或偷人家東西,或自己打大妄語……等等,統統都有因、緣、法、業,跟這裡說的都一樣。這裡就按照規矩為你解釋一次就好。後面部分,你可以自己去看寂光律師的《梵網經直解》;或是賢首國師的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;或是智者大師的註解,這幾位祖師的都可以看。現代人的不要看,實在是不堪入目!只能這樣講。
咒殺,咒殺就是詛咒眾生死亡,或是用咒術斷人家命,現在比較少聽過,但是相信也是有的。後面講:「乃至一切有命者。不得故殺。」「有命」就是有性命的。有些人說吃蔬菜也算是殺生,這種是外道說法,在佛門裡面草不算是有情眾生,因為草沒有情識。佛在《涅槃經》講在末法就有這種外道說。什麼是「外道」?直接講就是不學佛的人。他們講:吃蔬菜也是一種殺生。佛說這說法是外道說,他們的目的不是要你吃素,而是要告訴你:你吃菜,不也是殺生嗎?實際上,他是要說:可以吃肉。這時候,你就要告訴他:「你既然這麼愛護動物,連菜都不願意吃了,那你更不應該吃肉」。這樣他邪心自然就頓息了。因為菜沒有情識、沒有神識,所以吃菜不算殺生。佛門講神識,蔬菜沒有八識,它屬八識的相分,沒有所謂斷命的問題。所以要清楚,凡是講「命」就有八識:包括前五識、第六意識、末那識跟阿賴耶識,含有這八識。八識講的是八個作用,不是有八個心,這是佛教的名相。所以一切有命不可以故意殺,若故意殺,所毀犯的就是重戒。若是不小心犯,那就是有業道罪,會受業報,還不算是真正的破菩薩戒。所以要破菩薩戒,沒那麼簡單,要真的心很瞋恨、故意把眾生命斷掉,才會破掉,不然都是「重方便罪」或是「輕方便罪」。所謂「輕方便」就是他有意圖,但是意念不強,所做的事情也沒有成就。「重方便」是意念很強,譬如說,你拿刀要殺人,你刀子拿起來看到他就停住了,沒有殺他,犯的是重方便罪。「方便罪」就是有意圖。
如果是不小心踩死蚊蟲、螞蟻,那有業道罪,但你不是故意的,所以不算犯菩薩波羅夷,但是你要念咒、念佛幫牠超度,到佛前求懺悔,或是對有受戒的、或對和尚懺悔,這個罪才能消掉,但是還是有業道罪。一般人生活中常會不小心殺死眾生,而在佛門裡,是一不小心就斷人法身慧命,所以這裡強調不斷人法身慧命。殺戒含攝的範圍很廣,大家可以直接去看祖師大德的著作,無論輕重、具緣、缺緣,乃至所對的境界及你的用心,祖師都有講到,此處只是略說而已。
第一條殺戒說到「一切有命者。不得故殺。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。」一切眾生皆有佛性,眾生有因緣學佛,絕不能斷他的慧命。「眾生最愛者莫過於性命,諸佛最愛者莫過於眾生」。所以不能斷眾生的命,也不能吃眾生的肉。很多人以為自己沒有殺,也沒有教人家殺,其實是他不曉得自己正在教人殺。所以不要把做葷食的食譜拿給人家看,或告訴人家殺生的方法,跟人家講怎麼煮葷食,這都是「方便殺。」實際上,在戒場傳戒,如果告訴戒子可以煮葷食,那都是錯的。學菩薩戒不能煮葷食、也不能買葷食給家人吃。你先把這戒持好,等你成菩薩以後,再來談要不要開緣。自己一點修證都沒有,就想要度家裡的人,結果你自己被度走,而且你戒品也有所毀損,持得不清淨,所以應當起「常住慈悲心」。「常住」就是順光明金剛寶戒。眾生皆有佛性,眾生盡受得戒,都是第一清淨者、都是諸佛如來。你殺牠等於殺佛、等於出佛身血。這個人這一生要成佛,你障礙他、不讓他學,你是在斷人法身慧命,這統統都是殺生。
甚至有的人,不流通正法,你要去跟他請法寶,他還叫你填單子,囉哩八嗦地講一大堆,像做身家調查。好像你犯天大的案子,要先給你做個筆錄。所以你要清楚,這都會讓人家學佛、請法寶的心退失,障礙人家聞法,這都是在斷人法身慧命,都是犯殺戒。
其餘剩下關於殺生的細則,可以去看祖師大德的註疏,裡面都講得非常清楚,最重要的是:你的起心動念能不能與光明金剛寶戒相應!所以這一戒是要護你,不讓你犯光明金剛寶戒。何謂「不犯」?就是「不忘失」。因為眾生都有佛性。所以教你起「常住」,佛性才是常住。從佛性起作用叫慈悲心,同體大悲,不是只愛你的家人、只在意你的家親眷屬,而是普遍地對一切眾生慈悲,所以叫「常住慈悲心孝順心。」孝順心不是把他們當成父母一樣,這樣看就錯了。你是當人家媽媽的,反把兒女當成父母,那就亂套了。所以行布無礙、行滿無礙。「行布」與「圓融」要能分得清楚。行布是次第;圓融是無次第,在無次第中不妨次第分明。所以不能當媽媽的又把兒女當父母,成了現在講的:「孝子」,那就不對了。若當兒女的不把父母當父母看,而當朋友看,那就不孝了。所以,講孝順心是順於光明金剛寶戒之心!它一際平等,但是不妨次第又同時圓融。父母還是父母,家親眷屬還是有長、幼、尊、卑;當然,家中的動物也不可以把牠當人看,上桌跟你一起吃飯。有人說:「法師,都一樣,狗也有佛性,牠也可以來……」。不一樣,牠是來亂的,而你是破壞規矩。如果說都一樣,佛卻在後面制定「不可以畜貓狸。」豈非佛心不平等!佛就是告訴你:雖然都具如來智慧德相,但是牠現在的業,就是會障道。牠現在的業障就呈現出牠現前的形相,牠這形相就有牠應當在的處所,不能破壞了規矩,破壞這規矩,就會障道,你的心就會狂亂。所以要清楚,用圓融來壞於次第、壞於規矩的,不是好僧,也不是真正的學佛人。不能以為佛門講「圓融」,在道場遇到住持法師,也跟他講話沒大沒小;你還辯說:「法師,沒關係,圓融嘛,你有佛性,我有佛性,你是住持,哪一天我也可以當住持對不對?」起這種慢心、高下心,這統統都是忘失本性,這是替自己找罪,
替自己的不守規矩作開脫,這統統都是犯戒的行為。
所以講佛性常住孝順心,是講教你順從光明金剛寶戒,要能「方便救護一切眾生。」用你的力量,用方法保護眾生的性命以及慧命,也就是要能護持正法,要能保護眾生的善根。所以這裡講:「方便救護一切眾生。」看到眾生有苦難,能力所及,要幫助他,但是不可以愚癡。有些人很愚癡,甚至是帶愛欲心,說要幫助眾生,結果,自己亂了理、亂了套,大家在生活上,也都有遇過、看過。你應該自己去觀察,輕輕跟你們提點一下。有一些人在幫助眾生是很愚癡的,他在做事情不計因果、不計利害,甚至影響他人,卻只為了幫助一個眾生或是兩、三個眾生。當然這一、兩個眾生也是眾生,可是他在裡面起好樂心、起愛欲心,認為這是我朋友、這是我家親眷屬。他幫了他,但是卻害了其他人,那也不行,所以要有方便。方便就是要有智慧才叫方便。現在很多人會講「方便」,但他沒有智慧。像現在的佛門,開很多世間的課程,好像很有方便,但它裡面沒有智慧。你進到道場去,他不教你行道、不教你學佛,而是教你電腦,教你世俗的技術,甚至做世俗之事,他以為這樣叫方便度眾。是在幫助眾生、救度眾生的法身慧命,實際上沒有做到。幫助眾生,是要救他的法身慧命,你要給他一乘佛法,一乘了義才能方便救度。
「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。是菩薩波羅夷罪。」
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。」是說,如果你看到眾生要被殺了,你能力所及,你卻不救,還讚歎說:死得好,罪有應得……等等的,你起這種心念,都是犯「菩薩波羅夷罪。」後面也有一戒是:「不行放救戒」。看到眾生有難,你不能不救牠。當然,如果是犯王法判死刑的,這又例外了,因為這一個人會殺許多人。所以說四十八輕是防止眾生犯十重戒。
所以說,雖然平等,但是不能毀壞了規矩,當然,佛陀的戒律不是讓你隨順世俗的。如果有人犯法,殺很多人,因果上當然是以命償命。但可以觀察是否有心悔過,若實在是罪大惡極,尤其他又影響國家、影響社會、影響眾多的人,也不是把殺人犯赦免,就代表你比較慈悲。
所以要去了解菩薩戒。就像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,在海上為救五百商主而殺人。這船主要殺這五百個商主,一個人要殺五百人;釋迦牟尼佛為方便救他,而斷他的命,佛不但沒有犯戒還有功德。這個人不但沒有墮地獄,反而轉生善道。不然,他如果真殺了這五百個人,這五百個商主又是不退菩薩,這船主將墮在地獄千萬億劫。所以釋迦牟尼佛在《涅槃經》講:我不光沒有犯菩薩戒,也沒有殺業,還給予他無量的壽命。所以要清楚,世間事不是你眼前看的那個樣子。所以佛殺生是有智慧,你可不能自恃有智慧去亂殺人,這就不對了。那你不能回去看到蟑螂、螞蟻,殺牠們,說是超度,你只是嘴巴超度,你沒有能力,所殺的命債將來都要還,而且你又是恣心快意殺生,這就犯了「菩薩波羅夷罪。」「波羅夷」翻作中文叫「斷頭」。就像一個人的頭斷掉,他就不會活了,也叫邊罪、也叫棄罪,永棄佛法邊外。不是佛法捨棄他,而是他捨棄佛法,所以叫棄罪。佛不捨一切眾生,即使再惡之人都有佛性。但是這個人違背了性德,不是違背佛的性德,是違背了自己的佛性,所以永棄佛法邊外。
以上略說殺戒。殺戒含攝的範圍很廣,但最重要的是不能斷人慧命,斷人慧命就是犯重。尤其你是學佛人,如果你是出家人,以惡心、瞋心斷人慧命,這最嚴重。或是現在有的出家人,雖不至於惡心、瞋心,但是他因為自己做不到,怕人家笑他,他就先幫人家開緣,他想:「反正你們也沒做到,自然就不會要求我」,這種都是斷人慧命。
所以你要清楚,菩薩戒不可以揀擇受戒,「殺生」講事相上,最嚴重的是斷人慧命。講理性上,如果見一切法有能對、所對,妄加除斷。有煩惱可斷、有菩提可證,還恣心快意斷者,不知煩惱性空是菩薩波羅夷罪。如果你自斷、教人斷、見斷隨喜,斷因、斷緣、斷法、斷業……等等的,乃至咒斷。以念佛要來斷煩惱、念咒要來斷煩惱,不知煩惱性空,妄加除斷,是「菩薩波羅夷罪。」
菩薩體得煩惱本空,所以跟光明金剛寶戒相應。菩薩戒的形相非常地廣,不是只有這十條。
第二、盜戒
「若佛子。自盜。教人盜。方便盜。咒盜。盜因。盜緣。盜法。盜業。乃至鬼神有主。劫賊物。一切財物。一針一草。不得故盜。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。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。是菩薩波羅夷罪。」
盜戒裡最嚴重的是偷三寶物:佛寶物、法寶物、僧寶物。人家要供佛的,你把它偷走了。像現在有些是他父親出了家後,建了寺廟,寺廟的廟產是在他父親名下,父親死了以後,按照世俗法律是由這出家人的家親眷屬繼承。如果你們有遇到這狀況,要趕快把它歸還給寺廟,你絕不可以跟出家人打官司爭產,因為你是在盜三寶物,罪很重,這是論事相上最重的盜罪。依次就是盜僧物,占有出家人的東西,或是你和尚的東西,包括盜名都不可以。偷人家的名譽、偷人家的智慧財產,統統都不行。這是講「自盜」。而「教人盜」是叫別人盜;「方便盜」是用方法盜,乃至「咒盜」,叫鬼神去偷,即是中國以前人講的五鬼搬運,是叫鬼神去偷,用咒術偷或是用咒術把東西隱藏起來後,再來偷,統統都不行。相信以前是有這樣的經咒,是可以去偷東西的,或是用隱身術去偷,龍樹菩薩就是如此。龍樹菩薩還沒學佛的時候,用隱身術到王宮裡面去,跟宮女亂來,後來被發現,他兩個師兄弟被殺死,他躲在國王的旁邊,所以沒死,後來才發心修行。「盜因。盜緣。盜法。盜業。」這是講偷盜的過程,盜因:偷盜的罪因,「因」是起心動念,還有能成就偷盜的主因。盜「緣」,說明是怎麼成就偷盜的行為。盜法:偷盜的方法,包括:觀察、時間、計劃。譬如說:偷盜要準備哪些工具。因、緣、法、業這四個,是講偷盜的過程,從起盜心、想方法、找工具,到完成造業。
「乃至鬼神有主物。」所以不光是人,即使你偷狗的、偷貓的東西也是一樣,「有主物不得故盜。」因為牠認為這是牠的,作有主想,「主」是主人,就不可以偷。所以在山林,凡是草木高過一人高的,都是鬼神寄託之所,你要砍樹,等於是要拿他的東西,你就要先跟他講,不然就是偷盜。「有主物、劫賊物。」劫賊物是:賊把你的東西偷走了,就算是他的,乾脆就跟他結緣。絕不能想方設法把他抓回來,痛打一頓。除非是三寶物,那你可以把他抓回來,將物品歸還給三寶。在戒律裡規定是可以的,因為人家是拿來供佛的,不是他的,你把它找回來,歸回給三寶,讓賊不要造這麼重的業,是可以的。如果是你的東西,你就當過去欠他的,作消業想,還給他,所以平時自身的財物就要注意了。
以及後面講:「一切財物。」包括現代人講的智慧財產權,統統都不可以盜。「一針一草。」是比喻極細微,抄襲一樣不行。「不得故盜。」「故」是故意。不能刻意的、故意的、有方法、有預謀地去盜取。後面講: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。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。」要「生佛性孝順心」,這也是回歸到光明金剛寶戒。所以菩薩戒一直講到的重點就是「光明金剛寶戒」,前面講:「一切意識色心。皆入佛性戒中。」自性具無量功德寶藏,知心具一切萬法,心能夠知足,在事相上,就不盜取了。
「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。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。」這是要你幫助眾生。若把人家東西偷走了,人家很難過。當然,你偷三寶物,三寶是不會難過,可是你卻要難過、要受罪了!盜戒裡含攝的事相也非常微細,最重的就是:偷三寶物。世間人殺父母的罪,是墮阿鼻地獄。佛在《觀佛三昧經》講:偷三寶物的罪,勝過殺八萬四千個父母。所以三寶的東西包含有形、無形的、錢財以及包括錢財所衍生的利潤,絕不能偷,也不可以挪用、不可以互用,統統都屬三寶,不可以挪用。所以你在佛門就要清楚,三寶物絕對不能偷,當然其他人的東西也不能偷,因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。
「而反更盜人財物者。是菩薩波羅夷罪。」這盜人財物還會牽涉到一條殺生戒,每個眾生都認為這身體是自己的東西,屬有主物,所以你殺生一定犯盜。有些人很會鑽戒律的漏洞,他說:「我沒有殺,我只吃牠的肉。」你吃人家的肉,牠身上的肉是不是牠認為是牠自己的?是!所以你吃牠的肉,雖然沒有正斷牠的命,但你屬於盜牠的東西,而且牠心中認為是至關緊要的東西,你把牠偷走,吃掉,所以,只要吃肉的一定犯盜,這是犯菩薩波羅夷罪。
菩薩戒因為稱性,犯一條,十條全犯了,乃至後面十重四十八輕罪。後面講:「亦失國王位、亦失轉輪王位、亦失菩薩位、十發趣、十長養……。」你就退失了,因為與佛性相背。所以吃眾生肉,算是盜眾生物,這是一般比較少講到的。所以不要以為吃肉無罪,後面有一條「不食眾生肉」,就是怕你犯到盜戒。四十八輕戒裡有「食肉戒。」所以菩薩不吃肉,吃肉也等於殺生,因為肉從斷牠命才有的,眾生牠不願意給你吃,你犯盜又犯殺,犯了兩條波羅夷。「應當生福生樂」,給與眾生快樂、給與眾生法喜,不應當令眾生生苦惱,所以偷盜牠的東西是菩薩波羅夷罪。這是講事相。如果稱性說:有所取著都是盜戒。認為有兩邊,要捨兩邊取中道,或是泯二邊而入空,統統都是盜。因為佛性不予取。你有取著之心,住著一切法,都算犯盜。因為性德本具,所以條條都稱性,若與心性相應,盜戒就持圓滿了,盜戒持圓滿,一切戒都持圓滿了。所以說一戒具足一切戒,一切戒攝入一戒中。不光你事相上不能盜,在理性上,「理」就是佛教講的性德之理,也不能犯盜,所以若認為有法可修、有菩提可證,有取、有著,都是犯盜。
最後要清楚,這不是一般的五戒,這是光明金剛寶戒,這兩條戒大家要清楚,它含攝的範圍很廣,此地只是略說。